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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信息披露表格体 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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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表格体 系》 为促进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 增强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提升市场信息披露质量,中国人民银 行依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5〕第7号)、《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 银行公告〔2005〕第14号)、《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 息披露有关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6 号)、《关 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2〕 127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有关事宜》(中国人民 银行公告〔2015〕第7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信息披露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5]第【XX】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 露表格体系》(简称《房贷表格体系》)。 一、使用说明 (一)《房贷表格体系》包括注册申请报告、发行说明书、 受托机构报告和重大事件报告书四个部分,信息披露表格列示的 内容是对注册申请报告、发行说明书、受托机构报告和重大事件 报告书的最低信息披露要求。 1、注册文件清单列示发起人注册发行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 产品应披露相关材料。 1 注册申请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扉页、目录、注册基本信息; (2)风险提示及风险披露; 1 (3)参与机构信息; (4)交易条款信息; (5)基础资产筛选标准; (6)历史数据信息; (7)信息披露安排。 2、发行说明书列示发行人发行任意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证券化产品应披露相关材料。 发行说明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1)扉页、目录、发行基本信息; (2)风险提示及风险披露; (3)交易结构信息; (4)基础资产总体信息; (5)基础资产分布信息; (6)证券基础信息; (7)中介机构意见; (8)证券后续安排。 3、受托机构报告列示受托机构在已发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 款证券化产品存续期内,根据合同约定每一个计算日后应披露相 关材料,并在每年出具年度受托机构报告。 受托机构报告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扉页、目录、存续基本信息; 1 受托机构、发起机构以及其他为证券化提供服务的机构,下同。 2 (2)证券概况; (3)资产池情况; (4)基础资产存续期总体信息; 4、重大事件报告书列示已发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产品存续期内的重大事件触发情况,受托机构应该在事件触发后 三个工作日内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重大事件报告书包括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价值有实质性影响的所有临时性重大事件。 (二)受托机构、发起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及 其经办人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顺序编写注册 申请发行全套文件、发表专业意见,并对所出具的相关文件和意 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在会计意见书 中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2、律师事务所应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在法律意见书 中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3、信用评级机构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出具评级报告。 4、证券发行前受托机构应按指引要求,填报注册申请报告、 发行说明书,证券发行后受托机构应按指引要求填报受托机构报 告、重大事件报告书。 3 (三)受托机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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