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营业税法(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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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营业税法 打印本页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熟悉) 一、纳税义务人: 1.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共七大类劳务。 2.境内劳务判定的几种情况: 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2001年考题) 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答案】BCD 第二节 税目、税率(掌握)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 目
征收范围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
5%(2003年)
四、邮电通信业
?
3%
五、文化体育业
?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
5%
第三节 计税依据(掌握) 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计税营业额确定的主要规定有(这部分内容2003年有补充): 一、交通运输业 1.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余额为营业额。 二、建筑业 1.建筑业的总包、分包或者转包,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3.自建行为营业税处理 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如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税 目
各税目应纳税额
建筑业的营业税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3%组价=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应纳税额 =销售价格×5%
例题2:某建筑公司自建楼房一栋竣工,建筑安装总成本4000万元,将其40%售给另一单位,其余自用,总售价7000万元,本月预收5000万元。(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10%) 【答案】建筑企业自建不动产自用部分不纳营业税,自建不动产出售部分应交两个税目的营业税: ① 按建筑业营业税 = 组价×3% ={[4000×40%×(1+10%)]÷(1-3%)}×3% =54.43(万元) ② 按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 售价(预收款)×5% = 5000×5% = 250(万元) 自建不动产出售共纳营业税=54.43+250=304.43(万元) 三、金融保险业--有新增内容 1.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加息、罚息)。 2.外汇转贷业务:余额为营业额。 3.金融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4.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余额为营业额。 5.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类的全部收入 6.保险业务: (1)初保业务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 (2)储金业务营业额:储金的利息 四、邮电通信业务 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的跨省出租电路业务,差额为营业额; 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 五、文化体育业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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