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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_关税及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ppt

发布:2016-08-08约1.05万字共3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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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关税及其他税种的纳税筹划 前言:因关税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主 因此:相关规定非常完善, 纳税:筹划空间很有限。 第一节 关税的纳税筹划 一、关税的法律界定 1、征税对象: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 收的一种税。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 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 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注】 1)国境一般等于关境; 2)当境内设立自由贸易区时,关境小于国境; 3)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联盟时,关境大于国境。 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注】我国目前只征收前两种关税。 一、关税的法律界定 2、纳税义务人: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3)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3、关税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在我国设立的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 共4类税率。 【注】不同税率是针对原产地为标准的。 (2)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征收出口关税,暂定税率优先适 用于出口关税税率中。 (3)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等。 一、关税的法律界定 4、关税的原产地规定: 我国的原产地分为: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指进口货物全部在一个国家生产或 制造; (2)实质性加工标准——指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 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 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地。 5.关税计税依据: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CIF) C——完整的货价,包括支付的佣金; I——保险费; F——运费和其他费用 如果是转让出售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完税价格,其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货物进口时的价格 ×[1-申请补税的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按月计算) (监管年限×12)] 【例如】某公司为国家重点工程进口一套免税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工程完成。转售给其他企业。该电子设备到岸价格为300万元,进口时关税税率10%,监管年限为5年,该公司应补交多少关税? 应补交的关税=300×[1-(2×12)/(5×12)]×10% =18(万元) 6、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税: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税: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 ×适用税率 (4)滑准税——价格越高,税率越低。(新闻纸)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7、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定义: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 的进口税,是将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征 收,简称“行邮税”。 行邮税税率分为10%、20%、50%三档。 50%——烟、酒 20%——纺织品及其制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 码相机、自行车、手表、化妆品等 10%——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 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制品、食品、饮 料等。 8、关税减免: (1)法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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