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第五章 国际贸易政策措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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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际贸易政策措施 第一节 关税分析 第二节 非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分析 一、关税概述 关税的概念 关税的征收方式 关税的种类 1、 关税的概念 关税(tariff)是一国通过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所课征的一种税收。由于征收关税提高了进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客观上限制了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故又称关税壁垒。 征收关税的目的有二:其一,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财政关税);其二,保护本国的产品和市场(保护关税)。 2、关税的征收方式 从量税:按照进出口商品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 从量税:按照进出口商品的实物计量单位征收; 选择税:对一种商品同时制定从价、从量两种税率,选择其中税额较高的一种征收; 混合税:同时采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征收。 3、关税的种类 (一)基本类关税 进口关税:对进口商品课征的关税; 出口关税:对出口商品课征的关税; 过境关税:对途经本国关境,运往他国的外国商品课征的关税。 (二)进口附加类关税(import surtaxes)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 《反倾销守则》的定义:是指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一国销售的行为。 何为正常价格? 采用国内价格,即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 采用第三国的价格,即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 采用构成价格,即该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推销费用和利润。 这三种方法依次采用(仅适用市场经济国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先用替代国价格。 征性反倾销税的三个必要条件: 倾销存在 倾销对进口国国内已建工业产生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对新建工业产生严生阻碍 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征税额不能超过调查确认的倾销差额 倾销的类型与条件 偶发性倾销(sporadic dumping):偶尔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产品,其目的通常是为了向国外推销库存产品; 掠夺性倾销(predatory dumping):暂时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销售商品,待占领该国市场后在提价,其目的削弱或挤跨进口国的竞争企业; 持续性倾销(persistent dumping):长期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 对华反倾销问题 近年来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特点 1、被诉案件数量激增 2、被诉和被调查的产品范围不断扩大 3、反倾销的手段更加合法化 4、歧视性不断增强 我国频遭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1、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 2、我国欠合理外贸出口结构未得到根本改善 3、我国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无序的市场竞争也是遭致反倾销的重要原因 4、出口企业不应诉或应诉不力 我国的对策分析 1、从根本上说,应继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努力改善我国的出口结构 2、政府加大谈判力度,最终解决市场经济地位 3、企业积极应诉 4、改变出口企业的经营策略 5、健全和强化我国的反倾销机制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特殊性 国外企业往往以中国是“非市场经济”为借口,不承认中国国内的市场价格是反映公平价值的正常价格,而采用第三国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参照价格。 至2007.3.26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地区) 新西兰 菲律宾 刚果(布) 越南 马来西亚 格鲁吉亚 吉尔吉斯斯坦 亚美尼亚 泰国 巴巴多斯 多哥 圭亚那 贝宁 俄罗斯 南非 巴西 吉布提 阿根廷 文莱 智利 柬埔寨 秘鲁 印尼 尼日利亚 老挝 巴基斯坦 缅甸 委内瑞拉 新加坡 圣卢西亚 摩尔多瓦 尼泊尔也门 阿富汗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伊拉克 苏里南 韩国 牙买加 白俄罗斯 冰岛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挪威 (共69个) 替代国选择灵活性大,且受制于其他条件 节能灯案:中国反对用墨西哥为替代国,该国节能灯寿命达1万小时,而中国企业生产多为6000小时经济型灯,两种产品无可比性。 中方建议以印尼或韩国作替代国,欧盟委员会采纳中方建议,但印韩企业不合作。最后欧仍用墨西哥作为替代国,导致对中方不利结果。 2、反补贴税(Counter-vailling Duties)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政府对出口产品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出口补贴的主要措施:直接的现金补贴;对出口厂商的财政性或其他优惠;出口优惠金融制度。 反补贴税征收的两个条件: 进口商品接受了政府的直接或间接的补贴,且进口商品是世组织所禁止的 补贴对本国已建产业产生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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