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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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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淄博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须知??[??2010年7月12日]???????? 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首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机构设置?|?服务指南?|?网上办事?|?考试信息?|?专题专栏?|?党建园地?|?信息查询?|?12333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政策法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淄博市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发[2000]150号 作者:佚名????政策法规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327????更新时间:2006-10-14???? ???热?????★★★ 【字体:小 大】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 现将《淄博市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二000年十月十四日 淄博市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 (二000年十月十四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山东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鲁政发[1999]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广大职工基本的医疗需求,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统筹范围和层次 (一)凡驻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下同),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不具备条件的,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三)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一政策,市级统筹,分步实施的办法。起步阶段市及区县分别运作,资金分别管理,市及市级以上单位、开发区由市医疗保险机构管理,其他五区应执行全市方案,三县在筹资比例及支付标准上可作适当调整。在条件成熟时过渡到市级统筹。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制度,实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单位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7%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及终止,在清算财产时,应当按规定程序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破产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当地退休人员上年度人均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其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行政机关列“经常性支出”的“社会保障费”;事业单位列“事业支出”的“社会保障”(专职从事经营活动的职工缴费列“经营支出”)。 2、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列“应付福利费”,退休人员列“劳动保险费”。 (三)按照个人积累与社会统筹共济的原则,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和统筹基金。 ???? 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即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不满45周岁的按2.7%划入,45周岁及其以上的按3.3%划入;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4.6%划入。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本人所有,只用于支付本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1、统筹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为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用于支付参保人中员的住院医疗费及某些慢性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 1、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 3、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五)职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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