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民法体系图1 民法总论6 第六章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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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一、历年分值:2~5分
二、核心考点:
1、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认定
2、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三、知识框架
①管理他人事务
②具有管理意思
构成要件 2011/03/20;2011/03/90;2011/03/91;2013/03/21;2014/03/20; ③无法定和约定义务
2011/03/20;2011/03/90;2011/03/91;2013/03/21;2014/03/20;
★★★★ ④管理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
①违法行为
不适用无因 ②专属于人身的事项
无因 管理的情形 ③宗教行为
管理 ④人伦道德行为
常考点 ①不要求有实际受益的后果②既为他人利益,又为自己利益的,构成无因
常考点
管理③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
阻却违法性 管理人 ①适当管理的义务
阻却
违法性
的义务 ②谨慎管理义务
不当得利 与
不当得利
与
无因管理
被管理人 ①偿付管理人因管理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与债务
的义务 ②无支付报酬的义务
①得利人获利
②受损人遭受损失
构成要件 2011/03/19;2012/03/20;2013/03/20; ③得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2011/03/19;2012/03/20;2013/03/20;
★★★★ ④得利与受损均无法律依据
①无债权而受领
不当得利 ②无依据而占有现金,如拾得现金
常见类型 ③无依据而获得无形利益
不当 ④因添附而获得他人之物
不当得利除外情形 得利 ①反射利益:土地增值、灯塔捕鱼
不当得利
除外情形
②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
③明知无债务而清偿,视为赠与
原物存在——返还原物及孳息
不当得利 善意——返还现存利益
返还规则 2015/03/61;2015/03/90
2015/03/61;2015/03/90
★★★★★ 恶意——返还现存利益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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