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上饶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技能学分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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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上饶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技能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饶师院办发〔2013〕2号,2011年12月6日)
第一条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创新创业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 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技能学分评定小组,由教务处分管学籍的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学生创新创业技能学分的确认。教务处教务科具体负责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技能学分的申请受理工作,协助评定小组进行认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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