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背天葵生产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ICS65.020.20CCSB31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1654—2025代替DB21/T1654—2016
紫背天葵生产技术规程
Technologicalregulationsforgynuracultivation
公示稿
2025-XX-01发布2025-XX-01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21/T1654—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21/T1654—2016《紫背天葵生产技术规程》,与DB21/T1654-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
b)增加了“总体原则”一章(见第5章);
c)删除了“生产技术”一章(见2016版第5章);
d)增加了“秧苗培育”一章(见第6章);
e)增加了“土壤栽培”一章(见第7章);
f)增加了“无土栽培”一章(见第8章);
g)更改了“病虫害防治”一章(见2016版第4章第12节,第9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义平、刘广会、张吉、王艳、张红艳、魏玉红、田帅、郑楠、燕炳辰、李莉、黄萍萍。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08年首次发布为DB21/T1654-2008,201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
文件起草单位联系方式:辽宁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农业分会(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0号甲省府宽巷),联系电话:024DB21/T165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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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背天葵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紫背天葵生产的产地环境、总体原则、秧苗培育、土壤栽培、无土栽培、采后技术和病虫害防治和生产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紫背天葵露地、设施农业和无土栽培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蔬菜)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6715.5瓜菜作物种子绿叶菜类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DB21/T1968设施农业灾害性天气防御技术规范
DB21/T3289温室蔬菜生产施肥技术规范
DB21/T3852.1蔬菜工厂育苗技术规程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产地环境
应选择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地势高燥、排灌方便的地方;选择土层深厚疏松的壤土;产地环境空气质量、灌溉水质、土壤环境应符合GB3095、GB5084和GB15618的规定。
5总体原则
利用温室、大中小棚,以及防虫网棚栽培,有效控制小型虫害,配合遮阳栽培,与其它高棵作物间混套种,各种零星地块或不适高棵作物的局部地块种植,控制禁用农业施用,保障蔬菜食用安全和生产效益提升。
6秧苗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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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1654—2025
6.1品种选择
选红叶品种和绿叶品种两类,茎和新芽叶片均为紫红色,随着茎的成熟,逐渐叶色分成红叶与绿色。根据叶片大小大叶种:叶大而细长,先端尖,粘液多,叶背、茎均为紫红色,茎节长;小叶种:叶片较少,粘液少,茎紫红色,节长,耐低温,适于冬季寒冷地区栽培。绿叶种,茎基淡紫色,节短,分枝性能差,叶小椭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