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省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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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127-2004
代替DB35/127-199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
2004年8月19日发布 2004年10月01日 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127-200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以及苗木的检测证书、包装、标签、运输和假植。
本标准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苗木种类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 苗龄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O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1表示3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一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O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 一批苗木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4 出圃苗
经过苗木分级包装的苗批。
2.5 圃地苗
在圃地培育生长,尚未起苗的苗批。
2.6 育苗净面积
圃地苗的育苗施业面积。
2.7 样方
按照一定方法,从圃地内抽取的有代表性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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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样苗
用于检测苗批质量的苗木。
2.9 根系长度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
2.10 I级侧根
直接从主根上长出的侧根。
2.11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12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3 苗木质量要求
3.1 合格苗木
合格苗木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确定,应符合下列2个条件要求:
a)苗木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正常,充分木质化,针叶树种顶芽发育饱满、健壮,无机械损伤。
b)苗木根系、地径和苗高3项指标均达到表1中对应树种I级或Ⅱ级苗指标要求,具体分级指标见表1。
表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指标
序
号
树
种
名
称
苗
木
种
类
苗
龄 I级苗 II级苗
合
格
苗
%
地
径
cm
≥
苗
高
cm
≥
根系
长度
cm
≥ 5cm
长I
级侧
根数
≥
地
径
cm
≥
苗
高
cm
≥
根系
长度
cm
≥ 5cm
长I
级侧
根数
≥ 1 杉木
Cunninghamia lanceolata 播种 1-0 * 0.45 30 20 15 0.35 20 15 10 90 1-0 Δ 0.60 35 20 15 0.40 27 20 10 2 柳杉
Cryptomeria fortunei 播种 1-0 0.40 30 15 10 0.30 20 10 8 90 3 马尾松
Pinus massoniana 播种 1-0 0.35 20 15 10 0.25 15 12 8 90 4 福建柏
Fokienia hodginsii 播种 1-0 0.35 35 10 0.25 25 7 85 5 乳源木莲
Magnoliaceae yuyunensis 播种 1-0 0.60 50 18 10 0.40 35 15 7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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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续)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指标
序
号
树
种
名
称
苗
木
种
类
苗
龄 I级苗 II级苗
合
格
苗
%
地
径
cm
≥
苗
高
cm
≥
根系
长度
cm
≥ 5cm
长I
级侧
根数
≥
地
径
cm
≥
苗
高
cm
≥
根系
长度
cm
≥ 5cm
长I
级侧
根数
≥ 6 鹅掌楸
Liriodendron chin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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