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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林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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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24 XX市林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林业事业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市18个林业事业单位在编153人。 1. 局属单位6个在编82人:北十里木竹检查站、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站和苗圃。 2. 基层林业站13个在编71人:林业局派驻镇林业站11个52人和派驻街道林业站2个19人。 三、现有人员岗位职级情况 截止2009年8月31日,局属单位: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53人(副高6人,聘任5人;中级24人,聘任21人;初级21人,聘任25人;未聘2人);工勤人员28人(高级工4人,中级工11人,初级工1人,普工12人)。派驻镇林业站: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44人(副高职1人,聘任1人;中级25人,聘任18人;初级17人,聘任24人;未聘1人);工勤人员1人(普工1人)。派驻街道林业站: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16人( 四、岗位核准情况 经市岗设办核准,我局事业单位各类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一)局属单位: 1、管理岗位: 8个,其中:八级2个、九级6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58个。 (1)高级: 8个(含苗圃1个)。按已聘5人设: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2个。 (2)中级: 20个(含苗圃5个)。按已聘21人设:八级6个、九级8个、十级6+1个。 (3)初级: 30个。按已聘25人设:十一级11个、十二级11个、十三级3个。 3、工勤技能岗位: 16个。其中:三级4个、四级4个、五级5个、普通工3个。现岗29人,其中:三级4人、四级4人、五级1人、普通工13人。 (二)派驻街道林业站 1、管理岗位: 2个,其中:九级2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6个。 (1)高级: 1个。 (2)中级: 5个。按已聘10人设:八级1个、九级2个、十级5+2个。 (3)初级: 10个。按已聘6人设:十一级3个、十二级3个。 3、工勤技能岗位: 1个。现岗1人,其中:五级1个。 (三)派驻镇林业站 1、管理岗位: 3个,其中:九级3个。现岗九级5人,十级2人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49个 (1)高级: 2个。按已聘1人设:七级1个。 (2)中级: 15个。按已聘18人设:八级4个、九级6个、十级5+3个。 (3)初级: 32个。按已聘25人设:十一级11个、十二级11个、十三级2个。 3、工勤技能岗位: 0个。现岗五级1人。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守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能力或技能和身体条件; 4、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八级职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聘任年限:在设岗限额内,首次晋升五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6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首次晋升八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6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首次晋升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2、继续教育:公需课和专业课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得不到多数人(55%以上)拥护的原则上不能晋级。 4、原按规定停薪留职、离岗人员现不在林业工作第一线,原则上不再晋级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中最高层级(指高五、中八、初十一级)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能等考核; 2、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各岗位具体聘任条件见《桐城市林业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附件1)。 六、聘任程序 (一)岗位公告。经市岗设办核准,将本单位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进行公告。 (二)申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现聘岗位所需材料(如聘任证书、学历证书、论文期刊、奖励证书原件等)一同上交。局借调或抽调人员人随编走,在原单位申报。 (三)资格审查。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政讯通林业局网上公示。 (四)拟定人选。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基本保持不变。专业技术现聘人员在达到基本聘任年限基础上,对照评分标准(见附件2)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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