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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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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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YZB-2017-113
项目名称:栖霞区营房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
二O一七年六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装备办”)受栖霞区教育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栖霞区营房中学等校实验室专用室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JYZB-2017-113
2、项目内容:栖霞区营房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
项目预算:437万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 本项目须勘察现场。
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30 (过时不候)
地点:栖霞区教育局装备办(尧化门街189号)
项目负责人:区教育局装备办巴恒山,联系电话集中勘察现场时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司为授权代表交纳的社保证明等进行现场勘察。将加盖公章的现场勘察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本项目仅接收勘察现场的报价文件。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肆万元整;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或电汇、网银转账形式交纳(请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拒绝其他形式。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工商行南京麒麟科创园分理处;保证金汇款帐号:4301013209001042932。保证金原件转账凭证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市装备办,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投标文件份数:一正陆副共柒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7月11日13:4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14:00。
10、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西二楼招标科
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和企业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出席开标仪式。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区教育局装备办:巴恒山,联系电话
12、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峰 025联系地址:南京市马府街18号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西二楼 邮政编码:21000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2 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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