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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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二0 年 月 日
目 录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需求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安吉县中医医院中央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GK2010-020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风冷热泵冷水机组2台;风机盘管机组(未端)241台(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具有空调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
2.生产厂家必须是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经销商。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5.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元 (确保报名时到达保证金帐户)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 10月29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
下午14:00至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三楼)。
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2010年11月1 日下午16: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12912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 月17 日上午9∶3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三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11 月17 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四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网”( http:///)
本中心联系人:任乐清 许敏燕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传真:0572-5129121
十一、经资格预审合格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单位陈述原因,并报安吉县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安吉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缴纳时间应于报名时到帐,可用银行汇票,可用银行转帐,电汇(窗口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楼超群;联系电话:0572-5230004
本中心联系人:任乐清 许敏燕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传真:0572-512912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026597
附件:安吉县中医医院中央空调项目招标需求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0年10月14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自行确定标▲条款)
编号:AJGK2010-020
采购单位名称:安吉县中医医院
项目主要设备要求
▲主要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风冷热泵
冷水机组
制冷量≥356KW
台
1
压缩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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