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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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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第 PAGE 3页 共 NUMPAGES 36页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CZC-2014040 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 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GCZC-2014040 2、项目内容: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详见第四章需求说明。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获得江苏省保监局核准的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总公司同意其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并承诺提供相关支持(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承诺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在南京市或高淳区设有完善的分支机构(提供年检合格的加盖分支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原件备查);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1)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总公司批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上级公司对投标人理赔权限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投标人总公司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健康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投入管理和经办人员配备情况表。包括提供投标人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该人员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明材料(人社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能反映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的基金缴纳个人账户对账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司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证明材料;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等) 4、报名及答疑:各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8月22日下午15:00 前至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1号区卫生局2楼206室) 报名。联系人:杭化栋 、电话:;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网上汇款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招标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如出现招标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注意查看HYPERLINK 网站(区县采购栏)。 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8、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9月11日下午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局六楼会议室 (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1号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杭化栋、电话; 11、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5 传真 025 12、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保证金汇款银行:高淳建行营业部 保证金汇款帐号:32001596436050001659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投标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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