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_T 576-2021 葡萄霜霉病测报调查规范.docx
ICS65.020CCSB16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576—2021
葡萄霜霉病测报调查规范
Rulesofinvestigationandforecastforthegrapedownymildew
2021-06-08发布2021-07-08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4/T57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4/T576—2005《葡萄霜霉病测报调查规范》,与DB34/T576—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05年版的第2章);
b)增加了“葡萄霜霉病”的定义(见3.1);
c)更改了“结果初期、结果盛期、结果后期”的表述(见3.2,2005年版的3.1);
d)增加了“系统调查”(见3.3)、“大田普查”(见3.4)的表述;
e)更改了“严重度”的分级标准的表述(见3.6,2005年版的3.3);
f)更改了“大田普查”的表述(见4.3,2005年版的4.3);
g)更改了“葡萄霜霉病发生程度划分标准”(见表4,2005年版的表4);
h)更改了“调查资料的汇报”的表述(见6.3,2005年版的6.3);
i)更改了“葡萄霜霉病模式报表”的表述(见附录B,2005年版的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安徽省萧县植保植检站、砀山县植保植检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超、孙家峰、王蓓蓓、王建、黄娟、邱坤、张启勇、宋爱颖、王学良、李建东、禹田、杨玉珍、李静、刘利平、马晓静、于淑琴、马洪管、陈正州、赵伟、张晓燕、徐为领、张世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年首次发布为DB34/T576—2005,2021年第一次修订。
DB34/T57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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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霜霉病测报调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葡萄霜霉病[Plasmoparaviticola]的测报调查规范,并规定了葡萄霜霉病测报调查的调查内容和方法、测报资料的统计、测报资料的收集和汇报。
本文件适用于露地葡萄霜霉病测报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葡萄霜霉病grapedownymildew
卵菌门卵菌纲霜霉目单轴霉属葡萄霜霉菌(Plasmoparaviticola)引起的一种卵菌病害。葡萄霜霉病症状参见附录A。
3.2
结果初期、结果盛期、结果后期youngorchards,fullproductiveorchards,oldorchards
分别指树龄在5年以下、5年~30年之间和31年以上的葡萄园。
3.3
系统调查systeminvestigation
为了解本地区葡萄霜霉病发生消长动态,按规定方法进行的定点、定时调查。
3.4
大田普查fieldgeneralinvestigation
为了解本地区葡萄霜霉病整体发生情况,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的多点调查。
3.5
严重度severity
严重度指叶片的发病程度,用分级法表示,共分6级。
4调查内容和方法
4.1孢子捕捉
4.1.1使用孢子捕捉仪进行孢子捕捉。选择两块以上易发病的感病品种葡萄园安装孢子捕捉仪,距地面1.5m,每园安装1个。
4.1.2每年春季日均温超过15℃时开始捕捉,至霜霉病停止发病时结束,一般在4月中旬至10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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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576—2021
旬。每3天调换涂有白凡士林的玻片,在18mm×18mm盖玻片范围内,用显微镜在10×40倍镜头下观察孢子数,每玻片查3个视野,计算平均每视野孢子数,将结果记入表1。同时记录天气情况。
表1葡萄霜霉病孢子捕捉记载表
调查日期
(月/日)
捕捉孢子数(个/视野)
天气状况
备注
视野1
视野2
视野3
平均
累计
4.2系统调查
4.2.1葡萄展叶后经常观察,发现病叶后即开始定园、定点调查,至秋季葡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