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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
城建教务﹝2018﹞19号
关于2017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教务处于2018年5月启动了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天
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津城建大政[2017]97号)和《天
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天城大政„2017‟95号)的文件精神,
各学院确定了本学院的拟接收人数和工作细则,经审核同意,现将具体
内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转入的专业及人数:
序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拟接收人数
1建筑学4
2建筑学院城乡规划2
3风景园林1
4土木工程29
5城市地下空间工程2
土木工程学院
6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3
7交通工程8
8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
9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燃气)2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10能源与动力工程2
11安全工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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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拟接收人数
12材料科学与工程6
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
14无机与非金属工程3
15工程管理3
16工商管理3
17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
18土地资源管理3
19经济与管理学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