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和监管平台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ICS31.240
CCSL67
团体标准
T/LZLSFXXXX—XXXX
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和监管平台工作规范
WorkspecificationofInternet+foodsafetytraceabilityandsupervision
platform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柳州市螺蛳粉协会 发布
T/LZLSFXXXX—XXXX
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和监管平台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与智慧监管平台操作的术语和定义、人员配备要求、运行维护
要求、追溯与智慧监管平台工作要求、应急预案制定、管理制度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176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通则
DB22/T3218—202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与智慧监管平台
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记录、查询、追溯、监管、处理与综合分析利
用等功能的,用于落实追溯主体责任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系统集合。
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工作规范
为保证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正常运行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和行为。
4人员要求
人员配备要求
各级平台应指定一个部门进行管理,并配备满足运维要求的一定数量的操作人员。
人员能力要求
各级平台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知识或技术能力,并经培训合格。
5平台运行要求
硬件要求
各级平台应保证硬件设备运行状态完好,对服务器、存储、网络等主要设备应进行日常的运行状态
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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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ZLSFXXXX—XXXX
软件要求
应对各级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升级、备份和打补丁,建立具有适应性的运行环境。不应依赖某一型号
和固定版本的设备或软件,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
数据要求
应实现对各级平台相关数据的统一管理,对采集和交换的数据及时存储和更新,并进行逐级归类、
分析、汇总,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
网络要求
各级平台应互联互通,从网络连通性、网络性能、网络监控管理三个方面对追溯管理平台进行运维
管理。
6追溯与智慧监管平台工作要求
基本要求
为保障检查过程、检查材料和检查结果处理规范化控制,确保工作平台具备校验和记录关键数据录
入、修改和删除的功能,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具体工作要求可参考NY/T1761和DB22/T3218
—2021相关要求。
线上巡检要求
监管人员对食品经营者动态采集上报的凭证信息、市场开办方检查信息、异常凭证信息、重点监测
品种检查信息、快检不合格信息进行综合查询。可根据辖区监管权限进行控制,对所属辖区的监管主体
类型进行分类巡查,及时发现疑似问题,提供线上问题商户定位,线下靶向监管的巡查模式。
线下检查要求
监管人员在外出检查时,可通过图片、视频等采集方式完成相应执法任务,对现场的监管信息进行
采集,同时上传至平台后台。
通知公告要求
利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