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饲料原料目录.pdf

发布:2019-04-12约15.12万字共7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饲饲料料原原料料 目目录录 第一部分 通则   一、本 目录所称饲料原料,是指来源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 于 加工制作饲料但不属于饲料添加剂的饲 物质 (含载体和稀释剂)。饲料生产企业 所使 的饲料原料均应属于本 目录规定的品种,并符合本 目录的要求。   二、本 目录之外的物质 作饲料原料的,应当经过科学评价并由农业部公告列 入 目录后,方可使 。   三、按照本 目录生产、经营或使 的饲料原料,应符合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标签》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四、本 目录第二部分给出了常 饲料原料加工术语的名称、定义及其形成产品 的修饰语,第三部分凡涉及到相应术语的,其含义与第二部分的定义一致。   五、本 目录第三部分原料列表给出了原料名称,饲料原料标签中标识的产品名 称应与列表中的“原料名称”一致;饲料产品标签中“原料组成”所使 的原料名称也 应与列表中的“原料名称”一致。“原料名称”栏内方括号列出的为饲料原料的常 别 名,可以与括号前的名称等同使 。“原料名称”栏内圆括号列出的为相关原料不同 物质形态,应根据产品实际进行选择。   六、本 目录第三部分中原料编号采 三级编号格式,第一级表示大类编号;第 二级代表相同大类下的不同原料来源;第三级表示相同原料来源下的不同产品。第 二级和第三级原则上按首个中文字的拼音顺序进行排列。   七、本 目录第三部分中“强制性标识要求”所规定的为质量要求或卫生特征指 标,应在原料标签的分析保证值等项 目中列出。   八、本 目录第四部分所列单一饲料品种,是根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 例》及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 理办法》,应当办理生产许可证和进口登记证的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进口登 记证的单一饲料产品不得作为饲料原料生产、经营和使 。   九、生产或使 涉及转基因动物、植物、微生物的饲料原料,还应当遵守 《农 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饲料生产企业使 目录中所列原料,应按照保证饲料和养殖动物质量安全 的原则和要求,根据饲喂对象和原料特点合理选择和使 。   十一、除目录中有特殊规定外,植物性饲料原料的植物学纯度通常不得低于 95%。   十二、对饲料原料进行瘤胃保护处理的,应在原料标签中标明瘤胃保护方法。 第二部分 饲料原料加工术语 常 名称/修饰 编号 加工工艺 定义 语 将粗饲料 氨或铵盐进 氨化 1 Ammoniation 行处理,改善其品质, 氨化 提高其利 率。 将物料加热到一定的温 度并保持一定的时间、 巴氏消毒 2 随后急速冷却的操作, 巴氏灭菌 Pasteurisation 以清除物料中的有害微 生物。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