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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业务介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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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品质 领翔财富 ——东方红资管业务介绍(2012) 1 目录 一、整体业务概述 二、 主要通道业务 三、 近期新拓业务 2 券商资管新规解读分析 (主要修改点) 序号 类别 原规则 正式颁布 1 审批流程 由中国证监会审批 集合:证券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5日内,应当将发 起设立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 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定向:证券公司应当在5日内将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专项: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还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 中国证监会提出逐项申请。 2 与征求意见稿相同:可以将份额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分成不同种 产品形态 同份额享有同等权利 类(分级) 3 小集合的定义 募集资金规模在10亿元以下、单个 与第一次修改征求意见稿相同:募集资金规模在50亿元以下、 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客户 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客户人数在200人以下,但 人数在200人以下 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不受限制。 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 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 4 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专项的定义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 产管理业务。 3 券商资管新规解读分析 (主要修改点) 序号 类别 原规则 正式颁布 5 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投资中 与第一次修改征求意见稿相同: 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 大集合:新增中期票据、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可 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 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所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 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 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小集合:在大集合的基础上增加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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