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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知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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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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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8日

目录:

(一)

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背景

国家相关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办医政发〔2013〕37号《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

*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国卫办医研函〔2021〕198号

背景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背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背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

列相应措施:

(一)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

(三)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办医政发〔2013〕37号《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

治活动方案》

1.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

2.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3.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办医政发〔2013〕37号《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目录

第一部分批前病物修库应画的画来原则

执病药物治行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执离药物预90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镇幽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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