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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课件船舶碰撞.pdf
船舶碰撞
⚫ 我国 《海商法》第165条: “船舶碰撞,
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
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 《海商法》第170条: “船舶因 不
当或者 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
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
舶以及船上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
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
⚫碰撞须发生在船舶间,且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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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第五版)_课件 第1--7章 绪论、船舶物权----海上拖航合同.ppt
2、《汉堡规则》的主要内容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推定过失承运人责任期间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进一步提高了赔偿限额,同时增加了迟延交付的赔偿限额的规定非合同之诉、承运人的受雇人或者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活动物与舱面货实际承运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保函的效力: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当提单转让至包括受让人的第三方时无效托运人的义务与责任货物灭失、损坏和迟延交付的通知、诉讼时效管辖权、仲裁规则的适用范围四、《鹿特丹规则》1、《鹿特丹规则》的制定背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不统一,有损海商法的国际统一性,不利于国际航运和国际贸易的开展《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鹿特丹规则》2、《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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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课件16第十六章安全用电.ppt
第十六章 船舶电气安全和安全用电 §16-1.船用电气设备 §16-2.油轮电气系统 §16-3.安全用电 学习第十六章应该注意的点 §16-1.船用电气设备 §16-2.油轮电气系统 §16-3.安全用电 第十六章 各节要点 各节要点: 第一节:适应条件(几条,要求);如何适应。 第二节:油轮的危险;对系统要求。 第三节:触电原因、安全电压、急救;触电预防和保护措施。 第十六章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船舶电气设备在机械、电气两个方面适应船舶环境条件的要求,油轮危险区的划分和对电力系统的要求,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和预防保护措施。 掌握对船舶电气设备满足环境条件要求的种类和主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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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课件_16第十六章安全用电.pdf
学习第十六章应该注意的点
第十六章学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船用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如何?在电气方面和机械方
面对其适应环境有何要求?
2.油轮的 区域如何划分?在油轮上对电气系统有何
要求?
3.电是如何对 造成 的? 的程度与什么因素
有关?为了避免 ,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安全电压各为多少
?
4.防护触电安全措施有哪些?如何对触电者进行急救?
5.什么是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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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课件_16第十六章安全用电..ppt
第十六章 船舶电气安全和安全用电 §16-1.船用电气设备 §16-2.油轮电气系统 §16-3.安全用电 学习第十六章应该注意的点 §16-1.船用电气设备 §16-2.油轮电气系统 §16-3.安全用电 第十六章 各节要点 各节要点: 第一节:适应条件(几条,要求);如何适应。 第二节:油轮的危险;对系统要求。 第三节:触电原因、安全电压、急救;触电预防和保护措施。 第十六章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船舶电气设备在机械、电气两个方面适应船舶环境条件的要求,油轮危险区的划分和对电力系统的要求,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和预防保护措施。 掌握对船舶电气设备满足环境条件要求的种类和主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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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航运业务与海商法.x.docx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家专业的航运企业,从事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的运输业务,乙方为一家具备海商法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愿意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海商法律服务。现双方为了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范围
1.1甲方同意将乙方作为其首选的海商法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甲方航运业务中涉及海商法问题时,优先咨询乙方。
(1)为甲方提供船舶租赁、买卖、融资租赁等航运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
(2)为甲方处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舶建造合同等运输合同的法律事务;
(3)为甲方提供海事纠纷的调解、仲裁及诉讼代理服务;
(4)为甲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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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业务与海商法》复习题.pdf
1. FOB CIF
概念:贸易术语、 、
2 .贸易术语的作用和优点是什么?
3 .FOB CIF
和 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有哪些?
4 FOB CIF
.简述使用 和 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5 .国际贸易合同中,支付货款的方式有哪些,各有何特点?
1. 概念:远洋运输、班轮运输、货运代理业、海运经纪人、班轮公
会、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
2 .远洋运输业的种类有哪些?
3 .远洋运输船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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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海洋工程行业市场发展分析及前景趋势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docx
2024-2030年中国海洋工程行业市场发展分析及前景趋势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
TOC\o1-3\h\z\u摘要 2
第一章行业概述 2
一、行业定义与分类 2
二、行业在全球的地位与影响 4
三、中国海洋工程行业的发展历程 6
第二章市场现状 7
一、市场规模与增长趋势 7
二、主要市场参与者与竞争格局 9
三、行业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状况 11
第三章市场深度分析 12
一、行业驱动因素与制约因素 12
二、技术创新与行业进步 14
三、环保政策与行业可持续发展 16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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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航行器导航系统原理 课件 第1讲 课程概述.pdf
第一讲课程概述
HARBINENGINEERINGUNIVERSITY
目录/Contents
01课程简介与教师团队
02导航技术应用
03导航传感器
04导航系统
05智能导航
01课程简介与教师团队
1.1课程简介
自主导航系统设计项目式课程目标:
➢深刻理解自主导航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了解导航领域技术前沿
➢自主实践完成自主导航设备测试标定
➢具备独立设计惯性导航和组合导航等自主导航算法的能力
➢通过研讨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辨能力
➢通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培养学生终身自主学习能力
➢通过捷联惯导/GPS组合导航综合设计实验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1.2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张勇刚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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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与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船舶抵押权纠纷案.DOC
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与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船舶抵押权纠纷案【案情】 原告:JP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被告:海流航运公司(Seastream Shipping Inc.) 1997年6月19日,原告与被告、航海者航运公司 (Mariner Shipping Inc.)、曼特玛航运公司(Montemar Shipping Inc.)、海威德航运公司(Seaward Shipping Inc.)、塔拉玛航运公司(Taramar Shipping Corporation)五家借款人订立了贷款合同(Loan Agreement),约定由原告向五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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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ppt
第二章 船舶物权 第一节 船舶概述 第二节 船舶优先权 第三节 船舶抵押权 第四节 船舶留置权 第一节 船舶概述 一 船舶的概念 广义上: 水上可移动的装置 (【装置】《汉语大词典》解释为:机器、仪器或其他设备中,构造较复杂并具有某种独立的功用的物件。 【设备】进行某项工作或满足某种需要的成套的建筑、器物等。 如学校里将陆续增添种种设备:图书馆,疗病院,商店,报社,工场,农场,乐院,舞台。) 狭义上: 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海商法》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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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的放弃.docx
船舶抵押权的放弃
就狭义概念而言,船舶抵押权的放弃是指对船舶抵押权本身的放弃,权利人作出直接放弃船舶抵押权的意思表示,明示不再享受债务优先受偿的担保利益,船舶抵押权自然归于消灭。放弃船舶抵押权可基于单方意思表示作出,无须经过抵押人同意。若主债权上同时附带两个以上船舶抵押权,债权人放弃了某一责任顺序在前的船舶抵押权,则其他责任顺序在后的船舶抵押人可提出,在债权人放弃担保的范围内减免相应责任。原因在于,债权人放弃了责任顺序在前的船舶抵押,使原本因为担保得以清偿或部分清偿的主债权未能顺利清偿,相当于加重了其他船舶抵押人的担保负担和追偿代价,对后者的顺序利益直接产生不利影响。[1]相反,若债权人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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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的特点.doc
船舶抵押权的特点
1、 不可分性
船舶抵押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该权利担保的债权未被全部清偿以前,船舶抵押权人可以就作为抵押物的船舶的全部行使权利。这意味着船舶抵押权人不因为该船舶的分割、让予、被担保债权的部分清偿、分割或者让与而受到影响。我国海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共有的分割而受影响”。应当说,这一规定尚不十分完备,但足以体现船舶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2、物上代位性
船舶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延伸于抵押船舶的代位物上。我国海商法第二十条规定:“被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由于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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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实现.doc
船舶抵押权实现 随着法律的实施更加有利于抵押权的实现,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显然更为方便。文章分析了现行的法律对抵押权实现的保护。 船舶抵押权的实现是指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到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变价处分被抵押的船舶,并以抵押船舶的价值优先受偿。因此船舶抵押权实现的实质是其所担保的贷款债权的实现。船舶抵押权的实现也受到船舶优先权、船舶被法院强制出售、船舶被没收征用等情况的限制,有时船舶抵押权无法对抵押权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应该设立保险保障体系给予船舶抵押权人利益损害的适当补偿,避免其利益受损过大。 船舶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根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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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登记.doc
办理事项:船舶抵押权登记
一、申报材料
1.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3.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4.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6.抵押合同、主合同及其复印件;
7.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适用时);
8.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对船舶价值认可的确认书;
9.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
10.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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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的法律保护跟抵押权的实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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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的法律保护及抵押权的实现
一、被抵押船舶的保险保障
在抵押人占有下的被抵押船舶用于营运时经常面临着各种海上风险,各国立法一般均要求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以保护投资人(抵押权人)的利益。这也是当事人目前首选的保障船舶抵押融资的基本方式,其保障性主要表现在当被抵押船舶作为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灭失时,法律一般认可以保险赔偿作为被抵押船舶的替代抵押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2款规定,“抵押物在抵押人处灭失、毁损的,应当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抵押人以其他财产代替抵押物。”《担保法》第50条也规定,“抵押权因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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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船舶抵押权.doc
浅论船舶抵押权
船舶抵押权船舶抵押权(ship mortgage)是我国海商法规定的以船舶这种特殊的物作为客体而存在的 HYPERLINK /info/wuquanfa/diyaquan/ \t _blank 抵押权抵押权。船舶抵押权是船舶物权中最重要的一种。由于 HYPERLINK /info/minshang/danbao/diya/ \t _blank 抵押抵押物是特殊客体,与我国民法理论中的抵押权存在不同的区别,本文将通过此角度入手分析船舶抵押权。
一、 我国民法抵押权与船舶抵押权的概念
1、我国民法抵押权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HYPER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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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的实现.doc
船舶抵押权的实现
船舶抵押权的实现也称船舶抵押权的实行或实施,指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变价处分被抵押的船舶,并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制度。船舶抵押权在其实现的条件成就之前,一般只是当事人间约定的一项主观权利,如果借贷期限届满而发生借贷债权未被履行的行为时则成就了实现船舶抵押权的条件,主观的抵押权也就进入了实现其担保性作用的阶段,因此可以说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实现的实质是其所担保的贷款债权的实现。
实现抵押权尤其是实现船舶抵押权是具有较强实务性的问题,《海商法》第11条关于抵押权人可采用“依法拍卖”的方式实施船舶抵押权的规定可以说过于简单,法条本身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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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登记.docx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船舶抵押权登记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5号(2014修正)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申请条件
(一)20总吨以上的船舶(20总吨以下的船舶抵押登记参照办理)
(二)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
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
船舶现状及船舶价值确认书
同意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件(仅共有船舶提供)
承租人同意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件
抵押人声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
抵押权人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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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三明市地方海事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请予核准。
抵押人名称 XX县XX航运公司 (盖章)
抵押权人名称 XX县XX银行 (盖章)
2015年 1月
船名 闽三明游XX 船籍港 三明 船舶呼号 IMO编号
登记号码 4407XXXXXX 船舶种类 客船 船体材料 钢质 船舶价值 XX万元
尺度 总长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