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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docx

发布:2023-06-26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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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款结算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的价款结算应与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相一致,结算金额应在范围内合理并与计量基础相符。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量清单及划分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逐项核算,并及时调整。应确保结算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施工单位结算 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报告应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施工单位提供结算报告并填写《建设工程结算表》。 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按照结算资料与规划设计文件进行核对。如情况复杂需要召开工程建设委员会进行讨论。 经业主相关人员审核后,进行结算金额的核定。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提供了更方便的方式。施工单位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将结算报告上传至平台,并通过平台与业主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三、业主单位结算 业主单位在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后,应认真审核其内容,检查结算依据和核算标准的合理性。 业主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及时结算,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延迟结算,则应与施工单位积极协商解决。 四、价款结算纠纷解决办法 当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在价款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以下办法解决: 双方可通过商谈来协调解决争议。 如协商未果,可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判定结算金额的合理性。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如仍不能协商一致,双方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仲裁或法院诉讼来解决。 五、结论 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有利于维护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并保障各方利益。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合作完成结算工作,以确保补偿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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