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13部分:高压电动机.pdf
ICS27.120.99
F40
备案号: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5016.13—XXXX
代替NB/T25016.13-2016
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第13部
分:高压电动机
Surveillanceguideforconventionalislandequipmentinnuclearpowerplant
Part3:Highvoltagemo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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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发布
NB/TX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1
4.1一般要求1
4.2监造方式1
4.3监造重点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1
I
NB/TX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NB/T25016《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的第13部分。NB/T25016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汽轮机;
——第3部分:发电机;
——第4部分:凝汽器;
——第5部分:汽水分离再热器;
——第6部分:给水加热器;
——第7部分:除氧器;
——第8部分:管道;
——第9部分:阀门;
——第10部分:水泵;
——第11部分:输变电设备;
——第12部分:起吊设备;
——第13部分:高压电动机。
本文件代替NB/T25016.13-2016《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第13部分:高压电动机》,与
NB/T25016.13-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监造方式的规定(见4.2);
b)增加了“监造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该设备的监造部件、监造内容和见证点设置”的规定(见
4.3);
c)增加了表1“无损检测”、“机械性能”监造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