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doc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项目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施工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
第三条施工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完整准确原则:确保档案内容完整、真实、准确,便于查阅和使用。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四)统一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及行业档案管理标准,统一档案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
(一)设计类档案: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
(二)施工类档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
(三)竣工类档案: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结算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按照国家及行业档案编号标准进行,采用分类编号、流水编号和组合编号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施工项目部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阶段收集:在施工项目各个阶段,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二)按类别收集:根据档案类别,分类收集档案资料。
(三)按时间顺序收集:按照档案形成的时间顺序,依次收集档案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整理:对整理后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装订整理:按照档案装订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移交
第八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及时归档:在施工项目各个阶段,及时将形成的档案资料归档。
(二)准确归档:确保档案归档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规范归档:按照档案归档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归档。
第九条档案移交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验收移交: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
(二)明确移交范围:按照档案移交标准,明确移交的档案范围。
(三)规范移交手续:按照档案移交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安全保管:加强档案室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二)有序存放: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和存放要求,对档案进行有序存放。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缺失等问题及时修复或补充。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合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
(二)保密利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实行保密管理。
(三)规范查阅:按照档案查阅程序,确保档案查阅的规范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施工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