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安护优年提前给付护理保险条款.pdf
合众人寿(2025)护理保险025号
合众附加安护优年提前给付护理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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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5天(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您有退保的权利1.6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4.4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1.6
本合同有90天的等待期2.3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附件/脚注释义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2.5其他免责条款4.5合同效力中止
1.1投保范围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4.6合同效力恢复
1.2合同构成3.1保险金受益人4.7年金转换权
1.3合同成立与生效3.2保险事故通知5.其他事项
1.4犹豫期3.3保险金申请5.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5合同内容变更3.4保险金的给付5.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6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3.5失踪处理5.3年龄性别错误
1.7保险合同的终止3.6诉讼时效5.4未还款项
2.我们提供的保障4.保险费的支付和现金价值权益5.5事故鉴定
2.1基本保险金额4.1保险费的支付附件:特定疾病名称、定义及护理状
2.2保险期间4.2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态要求
2.3保险责任4.3宽限期
2.4保险责任的免除4.4保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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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附加安护优年提前给付护理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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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保范围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
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
凡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1.2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需由合众安护优年两全保险(分
红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书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批注、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若主合同与本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