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安护优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安护优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
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信息供您在理解本产品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合众安护优年
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为准。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主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合众安护优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
【产品性质】
合众安护优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两全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
成果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
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分红险主要投资策略】
分红产品的投资管理遵循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坚持资产负债匹配,贯彻价值
投资理念,采用分散投资的基本策略,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
回报。
【产品特色】
1.交费灵活,长期受益:提供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五种交费期供客户选择,
保险期间长达至被保险人100周岁。选择灵活,更好地满足客
户个性化需求。
2.保单贷款,灵活周转:客户如急需资金周转,可选择保单贷款。保单贷款额度最高可
达现金价值的80%。
3.现金分红,分享成果:本产品为现金分红产品,参与公司年度红利分配,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
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
【投保须知】
1.投保范围:被保险人18-65周岁
2.保险期间:保至100周岁
3.交费方式: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责任】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若本主合同未附加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我们将按本
主合同的满期保险金约定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若本主合同附加了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我们将按本
主合同及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
若本主合同未附加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身故保险
金约定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若本主合同附加了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下列四项金额的较大
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1.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36;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
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及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
4.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及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合同的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之和。
前述各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如下:
到达年龄给付比例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后所得到的年龄。
若本主合同附加了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在被保险人首次符合提前给付型护理保险所定
义的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或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后,我们不再承担给付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