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716.1-2018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pdf
ICS13.020.10
Z0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716.1—2018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2018-04-09发布2018-05-09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716.1—2018
前言
DB13/T2716《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共分三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废水;
——第3部分:废气。
本部分为DB13/T271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银发瑞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若玲、魏东、戴士杰、刘文凯、韩纯亮、石建诗、王登龙、郝园、邢佳枫、
赵伟伦、胡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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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2716.1—2018
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1范围
DB13/T2716.1的本部分规定了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的组成。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污染源远程执法系统的监督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
通过远程操作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远程操作安装在污染源排放口的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
用以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的环境执法系统。
3系统组成
3.1概述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a)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安装在排污单位废水、废气排污口的现场端设备;
b)网络传输部分,在物联网基础上的数据信息传输与交换系统;
c)远程操作平台,安装在环境执法机构的远程执法抽查操作系统。
3.2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
包括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和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
3.3网络传输部分
网络传输部分包含DTU通信模块、路由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软件和防火墙六部分,整体完成
智能仪与远程操作平台的信息交换。DTU通信模块主要完成从智能仪到互联网的数据转发;路由器主要
完成从互联网到服务器的数据转发和端口映射;服务器作为远程操作平台的硬件支撑;数据库用来存储、
管理数据;服务软件主要进行数据解析、数据分发、数据分析等工作;防火墙主要完成服务器的安全防
护。
3.4远程操作平台
远程操作平台由客户端计算机和客户端软件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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