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一般流程.pptx
刑事案件侦查一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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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01
接案与立案阶段
02
侦查指挥与分工
03
现场勘查与取证
04
侦查措施实施
05
证据整理与分析
06
结案与移送程序
01
接案与立案阶段
案件受理登记规范
受理案件来源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犯罪嫌疑人。
案件受理登记内容
受理案件后的处理
记录案件来源、案件性质、案件简要情况、涉案人员情况等。
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侦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并告知报案人。
1
2
3
初查与立案条件审查
初查
立案条件
立案条件审查
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核实案件事实。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
犯罪事实已经发生,且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及证据、立案法律依据等。
立案决定书内容
内容应当准确、详细、完整,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
立案决定书制作要求
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立案决定书。
立案决定书审批程序
立案决定书制作标准
02
侦查指挥与分工
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指挥,刑警、法医、技侦等部门人员参加。
专案组组建流程
接到案件后,公安机关迅速组建专案组
明确侦查方向、任务、措施和责任,确保侦查工作有序进行。
专案组制定侦查方案
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控制犯罪嫌疑人等。
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紧急措施
依法收集、固定、提取和审查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侦查人员职责分配
侦查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根据线索和证据,采取必要措施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侦查人员负责追捕犯罪嫌疑人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确保其不逃避法律制裁。
侦查人员负责执行强制措施
跨部门协作机制
公安机关内部协作
刑警、技侦、网安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犯罪。
01
如与检察院、法院、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和准确性。
02
公安机关与民众协作
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侦查工作,提供案件线索和证据。
03
公安机关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
03
现场勘查与取证
现场保护措施规范
确保案件现场不受破坏,防止证据丢失或被篡改。
封锁现场
限制与案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人员控制
对现场受伤人员或其他紧急情况进行及时救助和处理。
紧急救援
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详细记录现场情况。
记录现场情况
痕迹物证收集技术
利用指纹比对技术,确定涉案人员身份或排除嫌疑。
指纹提取
足迹分析
物证检验
痕迹比对
根据现场足迹,推断涉案人员行踪和作案过程。
对现场提取的物证进行科学检验,如DNA鉴定、物品成分分析等。
将现场痕迹与涉案人员或物品进行比对,寻找关联证据。
勘验笔录制作要求
客观性
勘验笔录应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和勘验过程,避免主观臆断。
01
准确性
详细记录现场物品、痕迹的位置、形状、颜色等特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02
合法性
勘验过程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03
完整性
勘验笔录应全面反映现场情况,不得遗漏任何重要信息或线索。
04
04
侦查措施实施
询问与讯问程序要点
询问证人和被害人
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询问证人和被害人,了解案件情况,收集证据。
01
在掌握一定证据后,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以获取更多线索和证据。
02
告知权利义务
在询问和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当告知证人和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03
讯问犯罪嫌疑人
搜查
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证的地方进行搜查,以获取相关证据。搜查时必须持有搜查证,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搜查扣押法律依据
扣押
对于在搜查中发现的可疑物品和文件,侦查人员可以依法予以扣押,以防止证据被销毁或转移。扣押时必须制作扣押清单,并注明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依法处理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侦查人员应当依法进行鉴定和处理,不得私自使用或损毁。
技术侦查手段运用
技术侦查手段概述
技术侦查手段是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侦查活动的一种手段,包括电子侦查、网络侦查、视频侦查等。
技术侦查的审批和执行
技术侦查的证据效力
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在批准范围内使用。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技术侦查手段获取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同时,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必要、最小侵害等原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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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05
证据整理与分析
检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