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查阅管理制度.docx
历史信息查阅管理制度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历史信息的查阅行为,确保历史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历史信息的范围、查阅流程、保密要求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凡涉及查阅公司历史信息的行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历史信息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历史信息,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财务报表、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邮件往来等。这些历史信息记录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业务活动、人事变动等重要内容,对于公司的决策、管理和运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管理职责
1.人事部门
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等历史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制定并维护人事档案等历史信息的查阅流程和权限规定。
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历史信息的查阅和使用,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2.财务部门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等历史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制定并维护财务报表等历史信息的查阅流程和权限规定。
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历史信息的查阅和使用,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3.其他部门
负责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历史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制定并维护本部门业务历史信息的查阅流程和权限规定。
协助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跨部门历史信息的查阅和使用,并提供相关的支持和配合。
五、历史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1.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历史信息,并将其归档保存。
2.人事部门应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等历史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财务部门应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等历史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历史信息的归档应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历史信息的安全、可靠和可追溯性。
查阅流程
一、查阅申请
1.员工需要查阅历史信息时,应填写《历史信息查阅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给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指定的查阅联系人。
2.《历史信息查阅申请表》应注明查阅的历史信息的名称、时间范围、查阅目的等相关信息。
3.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指定的查阅联系人应在收到《历史信息查阅申请表》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查阅申请。
二、查阅审批
1.对于需要查阅公司人事档案等敏感信息的申请,应由人事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2.对于需要查阅公司财务报表等重要信息的申请,应由财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3.对于需要查阅其他部门业务相关的历史信息的申请,应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4.审批人应在收到《历史信息查阅申请表》后的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查阅方式
1.人事档案等历史信息的查阅,应在人事部门的档案室进行,并由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助查阅。
2.财务报表等历史信息的查阅,应在财务部门的办公室进行,并由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助查阅。
3.其他部门业务相关的历史信息的查阅,应在相关部门的办公室进行,并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助查阅。
4.查阅人员应遵守相关部门的查阅规定和要求,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或带走历史信息。
四、查阅记录
1.相关部门应建立历史信息查阅记录,记录查阅人员的姓名、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相关信息。
2.历史信息查阅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以备查阅和审计。
保密要求
一、保密原则
1.公司历史信息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查阅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查阅到的历史信息用于与查阅目的无关的任何场合或行为。
二、保密措施
1.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公司历史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查阅人员在查阅历史信息时,应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查阅到的历史信息。
3.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附则
一、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公司其他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制度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三、附件
1.《历史信息查阅申请表》(附件略)
以上是《历史信息查阅管理制度》的全文内容,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历史信息的查阅和管理,确保公司历史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和可追溯性。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