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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3_2017_#CSR_华丽家族_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_2018-0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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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前言

1、本报告是公司2009年4月20日首次发布2008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后,

第十次发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近年来,公司以科技投资为发展方向,以房地产

开发作为未来几年产业转型到“金融+科技”的过渡。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公司在夯实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的基础上,在科技和金融领域进行合理布局,为

公司的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2017年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华丽家族”)在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方面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华丽

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以下简称“社会责任报告”或“本

报告”)系统反映和披露了华丽家族2017年度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对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

社区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做到的工作、存在的差距及拟采取的

改进措施。

3、本报告经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公司坚持“和谐社会、责任民企”的理念,在经营活动过程中,

公司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杜绝通过贿赂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股

东利益最大化;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收益的同时,公司应自觉将短期利益

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相结合,努力超越自我商业

目标。根据我们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社会责任战略

规划及工作机制。具体包括公司的商业伦理准则、员工保障计划及职业发展支持

计划、合理利用资源及有效保护环境的技术投入及研发计划、社会发展资助计划

以及对社会责任规划进行落实管理及监督的机制安排等内容。我们自觉承担对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并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

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通过实际行动,从各个方面诠释了我们对社会责任的不断

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章关于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股东是企业生存的重要生命线,股东的认可是保持企业永续发展的根源,保

障股东权益是公司的义务和职责。

股东与债权人,作为公司的拥有者及最密切的利益相关人,其权益保障是公

司治理及运作的基本出发点。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华丽家族自上市以来,

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完成上市承诺后及时兑现业绩承诺,2011-2016年

每年坚持分红,回报股东投资。

一、上市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对于公司营运的知情权、参与

权及分享经营成果。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方面的监督职能,公司全面修订并审议

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不

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

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

自己的权利,勇于承担责任和义务。公司注重业绩分红,及时回馈中小股东。2017

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第四条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16年修订)》第七十八条关于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等相关要求,公

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第四条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第七十八条关于健全

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等相关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

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保障股东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

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

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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