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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会长及副会长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考核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凡经过的合法社团的会长/副会长均有资格参加评比。
三、考核方式
各社团主要由学生社团进行考评,严格依据考核内容
和评分细则,遵循考核原则。具体工作由社联组织部负责实施,并由
校团委和社联团核准。
四、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原则上需要每学年期末的时候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校
团委老师指导、社联团商量决定)。
五、考核内容
包括个人思想,出勤情况,对社团管理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
财务状况。
六、考核制度
采取百分制,社团得分达到80分以上视为考核合格,考核
合格的社团将颁发学生社团聘书。
七、评分细则
(一)思想品德(25分)
1、社团有较强的和文明意识,有较强的团队配合
和创新精神,无行为,无不诚信或(3分)
2、在工作活动中责任心强,尽职尽责,不职权,积极配合
社团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学生社团分配的相关工作
(16分)
3、牢记学生使命,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起模范作用,
以服务全体学生为,积极主动为学生服务(6分)
(二)出勤情况(20分)
1、每次学生社团召开社团会议都能准时参加(20分)
2、请假一次扣2分,累计三次,第二条记为0分
3、非特殊情况,早退一次扣3分,累计三次,第二条记为
0分
4、他人替代参加会议未取得社联批准者一次扣3分,累计三次,
第二条记为0分
5、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累计两次,第二条记为0分
(三)社团管理(15分)
1、社团章程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2分)
2、社团各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2分)
3、社团能够实行规范化管理,经费使用合理、透明,有专
人负责社团财务支出,社团、记录、齐全(4分)
4、社团成立一年以上,按时,有社团花名册,社团会员人
数不少于30人;社团成立时间未满一年按满分记(2分)
5、社团发起人(会长)每学期期末向学生社团上交一份
工作活动总结(5分)
(四)活动开展(20分)
1、社团活动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会员参与度高,有良好的评
价与回馈,会员能学习到有用的相关知识(2分)
2、社团活动开展有序、有组织、有纪律(2分)
3、活动大,涉及面广,能充分带动会员、观众的参与积
极性(2分)
5、社团积极开展活动,开展一次校外活动3分,校级活动2分,
院级活动1分,累计不超过10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