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和无损检测责任师讲.pptx
焊接责任工程师
培训考核班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2009年9月19日
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添加标题培训考核班添加标题中国化工装备协会添加标题2009年9月19日添加标题
前言教材《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培训考核教材》(2008版)(由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编写出版)《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章、第九章
前言教材《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培训考核教材》(2008版)(由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编写出版)《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章第十一章
2、理论和答辨考试中必备(最低限度)法规标准如下:(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2002]22号令)及三个附件(国质检锅[2003]第194号文)(3)TSGZOOO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4)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及一号、二号修改单)(6)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及一号修改单)
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4744—2000《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一章节
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教材简介国家局委托协会对“质量保证工程师”、“焊接责任工程师”、“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检验责任工程师”进行培训考核、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四个文件。第一章~第二章国内外相关压力容器制造(设计)法规与标准、质量保证体系;附录A压力容器制造全过程程序图;第一章和第二章考核试题。
第三章~第六章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设计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第七章~第十五章(共九个质量控制系统)设计质量控制体系~设备和检验与实验装置质量控制系统;附录B~附录L;第七章~第十五章考核试题。(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及最后的考核试题作为课后练习。)第十六~二十章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其他过程控制,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第二十一章近年压力容器制造(含设计)单位换证检查中发现问题评述。整个教材可分为六个方面,围绕这六个方面八个课题。
培训考核目的:共同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协会的这期培训考核班,为造就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焊接)责任工程师而努力。PARTONE
第一章国内外相关压力容器制造(设计)法规与标准
我国的法规体系框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截止2009年8月27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29件。这些法律涵养了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
国务院制定现行有效行政法规682件;国务院部门和有立法权的地方性政府共制定规章20000余件。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在内,由7个法律部门、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框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法律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所制造的压力容器产品及其生产活动,必须满足下列的中国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0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0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0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06以及正在争取立法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等。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按照《宪法》和《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尚未制定法律的其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如(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地方性法规
第三层次:行政规章(部门规章、政府规章)按照立法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各部、委、署和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