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上海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可焚烧处置管理办法.docx

发布:2025-05-27约2.05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不行燃烧处置〕治理方法

一、一般工业固废的定义:

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急废物名录》或者依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

GB5086及GB/T1555盅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急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一〕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据GB5086规定方法进展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

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第H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据GB5086规定方法进展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