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第四版)课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pptx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法律义务;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做好安全管理工作。;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4.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设施、设备、场所、环境等硬件方面的条件,这些条件要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配套。;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1.主要负责人的界定
(1)对于公司制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
(2)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企业行政“一把手”。;2.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负的职责包括:;(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保证本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保障;2.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一般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其目的是要引起人们对危险因素的注意,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目前使用的安全色有四种: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代表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安全状态、提示或通行。;我国目前常用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其含义,也可分为四大类:
(1)禁止标志。即圆形内画一斜杠,并用红色描绘成较粗的圆环和斜杠,表示“禁止”或“不允许”的含义。;(2)警告标志。即“△”,三角的背景用黄色,三角图形和三角内的图像均用黑色描绘,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
(3)指令标志。即“○”,在圆形内配上指令含义的颜色——蓝色,并用白色描绘必须遵守的图形符号,构成“指令标志”,要求到这个地方的人必须遵守。;(4)提示标志。以绿色为背景的方形几何图形,配以白色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并标明目标的方向,即构成提示标志,如消防设备提示标志等,详见第四节相关内容。;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中,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4.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安全所采取的必不可少的辅助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劳动者防止职业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第四节;一、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获得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