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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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品处置流程,确保不合格原料、产品不流入生产或市场,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料、半成品、成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如包装材料)的不合格品管理,以及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第二章不合格品分类与标识
第三条分类标准
1.原料不合格
1.1A类:严重不合格(如原料发霉、重金属超标);
1.2B类:一般不合格(如包装破损、标签模糊)。
2.成品不合格
2.1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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