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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数据资料管理制度
1.为规范质量数据资料的管理,确保质量数据资料的客观性、准
确性、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数据资料由项目分部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定人定岗,
实行分级管理。项目分部指定工程部一名技术人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
并督促和指导各分部质量数据资料管理。
3.质量数据资料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进场原材料出产合格证、
试验检验报告,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工程试验养护记录,交接
桩记录,测量资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记录,作业指导书,
技术交底,工程日志,分部分项工程评定记录等。
4.质量数据资料施工现场同步要求
为有效防止质量数据资料弄虚,确保质量数据资料的客观性、
准确性、完整性,项目分部要坚持执行质量数据资料施工现场同步。
5.检验批资料与现场同步
(1)现场所有施工按工序分步报验,报验办法“三检制”(自检、
互检、交接检)和“三工序”制度(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
下道工序)。
(2)检验批资料必须按工序与现场保持一致,原则上要求现场报验
的当天,检验批资料要上报至监理单位。
6.工程日志与现场同步
(1)工程日志坚持“写所做,做所写,记所做”的原则,坚决执行当
日事当日毕,当天的工程日志必须当日完成。
(2)工程日志按单位工程分别建立,由技术逐日全面详实填
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不得事
后补填,必须妥善保管。
7.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实行分级管理,检验批质量检验由分项技术
质量检查员进行检验确认;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由项目填写。
8.项目部应建立质量数据资料,系统及时汇集施工原始资料,
质量数据资料做到内容填写正确,字迹工整,清晰,存档规范。
港航局
海南国电西南部电厂工程项目部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