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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仲裁临时措施跨区域执行制度研究.docx

发布:2023-09-05约1.77万字共1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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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仲裁临时措施跨区域执行制度研究 摘 要   粤港澳大湾区同时涉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我国特色法律体系三种法律制度,其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其中就包括商事仲裁的临时措施跨区域执行制度。商事仲裁中临时措施的跨区域执行指仲裁地外其他法域的法院,就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本地区仲裁法等规定或者司法协助安排,执行法域外法院或者仲裁庭发布的以及其自身发布的临时措施。为了完善该制度,内地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地区达成了《保全安排》,为香港仲裁在内地申请保全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依据,其内容包括申请条件、管辖法院等。   然而,尽管当前内地与香港达成了相关司法协助安排,但是粤港澳三地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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