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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docx

发布:2022-04-11约1.39万字共2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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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机电管理科为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单位,全矿机电设备均由机电管理科统一管理、调拨、使用。 第二条 建立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为领导,机电管理科为主管部门,机电管理科设备组行使具体管理职能,各区(队)分级管理的机电设备管理网络体系。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网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固定。设备网员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或技术熟练、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并在机电管理科设备组备案;如使用单位设备网员发生变化时,须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管理科设备组备案。 第四条 设备网员的权责及义务 (一)设备网员的权责 设备网员有权对本单位机电设备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权制止一切损害设备的行为和擅自拆卸设备的现象;有权制止不爱护设备或造成设备埋压、损坏、丢失等行为,并及时向机电管理科设备组汇报。 (二)设备网员的义务 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熟悉设备实际使用情况,严格按《新海煤矿设备管理子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及时办理设备领用、交接、维修进厂等各项手续;参与设备交接、验收现场会,办理移交手续,及时向机电管理科汇报本单位设备使用动态;按时填报各种设备使用、统计报表;督促本单位及时将闲置设备拆除、升井维修或送交指定地点。 第五条 机电管理科定期召开由各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参加的设备管理会议,研究解决设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机电管理科在设备管理中,实行计算机管理,检查并督促各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做好设备账、卡、物、牌管理;加强设备日常使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设备日常使用安全检查,查出问题限期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机电设备完好率和周转使用率。 第七条 全矿各使用设备单位必须在每月2日前,向机电管理科设备组报送上月所管设备使用状态统计表,要求注明设备在用、备用、闲置、待拆除等状态及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使用地点、生产厂家等相关参数。 第八条 设备组要加强设备使用动态管理,实行设备台账、计算机网络管理,不定期清查核对,做到设备状态清、数量明,账、卡、物、网四者与实际相符。 第九条 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各类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制度、包机制度、试验制度、事故追查分析制度、检查检验制度、操作规程等,并认真执行。 第十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设备“一机一档”工作,机电设备(特别是大型固定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直至报废,均要有完整的档案记录。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机电工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做到持证上岗,确保“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教育职工合理使用设备,做到“勤于保养、精于维修”;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各项技术培训活动。 第十二条 矿设备管理员应由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技术工人担任,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设备管理人员将进行淘汰或置换;各设备使用单位要积极支持设备管理员工作,对其正常工作进行恶意阻挠或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处理。 第十三条 设备或部件损坏后,修复所需的配件等,由机电修配中心负责提交配件计划,责任单位承担配件及维修费用,物管科督促到货并负责将配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划拨至维修单位。 第二章 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 新增设备计划提交及订货责任分工 (一) 机电管理科负责提交生产常用设备计划,负责向设备租赁公司申报租赁设备需求计划。 (二) 企管科负责提交办公设备计划、地面运输车辆计划、一通三防类设备计划(机电管理科负责部分除外)。 (三)其它类设备、仪器仪表等计划由使用单位分口职能科室负责提交。 (四)无采购计划或应急采购的机电设备,经矿长批准之后,将批准报告送至企管科、机电管理科,方可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 新增设备流程 (一) 因生产需要新增设备时,由使用单位专业口职能科室统一打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报机电管理科、企业管理科汇总,上矿经营计划会讨论是否购置,经矿经营计划会讨论确定需购置的设备,按第十四条责任分工提交设备计划。 (二) 试用“三新”设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技术规格书编制 (一)需要招(议)标的设备,按照本规定具体分工要求,由设备需求单位负责编制设备技术规格书、评分标准,技术规格书必须经分管专业副总初审签字,经矿长审核,否则不予上报。 (二)规格书中必须明确新增设备数量、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用途及配置标准(包括个性要求)、交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加盖矿公章后,按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走流程。 (三) 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后的设备技术规格书,必须报机电管理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存档。 第十七条 技术协议书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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