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pdf
汽车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确保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员工人身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汽车吊车驾驶人员的作业过程。
3职责
3.1使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本规程在所辖范围的有效运行和必要改进。
3.2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杳。
3.3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4工作程序
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此证上岗。
4.2操作人员身体条件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4.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其它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
4.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安全观定,并拒绝违章指挥。
4.5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护知识。
4.6所操作的起重机必须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检验。
4.7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4.8必须保持起重机外零、部件完整,如在丢损,应及时补齐及修复。
4.9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
与他人闲谈。
4.10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11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4.12汽车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I二的有
关规定。
4.13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4.14起动发动机
4.14.1启动前应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良好,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燃
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14.2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
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开关,进行起。每次起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一次起未
成功,约停30秒钟后,方可再次起,如果三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4.14.3低温起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机驱发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
4.14.4发机起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作。机油压力是否达
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分钟,使发机水温上升到50〜600c(正常工作水温75〜
900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
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
4.15起吊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4.15.1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踏板。
4.15.2发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分钟,寒冷
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4.15.3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c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
坚硬的地面上,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
用型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
4.15.4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4.15.5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4.15.6作业时,不要扳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
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提升高度和调整起重臂长度及仰角,
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
臂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
4.16作业规则
4.16.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4.16.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4.16.3变幅角度或回转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4.16.4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4.16.5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