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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贵金属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青岛农商银行(简称本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
标业务运作,防范和掌握风险,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行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是指本行与合作单位进
行业务合作,由本行营业网点柜台代理销售合作单位研发设计销售的
贵金属产品。实物贵金属产品包括各类贵金属纪念章(币)金银投资型
产品和工艺金银产品等。
第三条本行与合作单位进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遵循优势互补、
合作共赢、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本行开办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各管辖行、
营业网点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由总行市场发展部牵头组织,风险管
理部、科技部、法律合规部、会计结算部、计划财务部、安全保卫部、
中心金库等分工协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场发展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管理部门和风险管控部门。
详细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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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对合作单位进行审慎尽职调查,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
作协议及业务入;(二)负责对入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对存在
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合作单位进行按时退出;三()牵头制订业务管
理方法、操作规程,确定工作任务目标并进行考核:(四)负责R常业
务的管理及业务宣传推广;组织各管辖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培训
工作;(五)负责组织业务风险管理及防控。
风险管理部负责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风险评估与评价。
科技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依据业务部
门提供的需求设计业务管理系统并进行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晋级等
工作。
法律合规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合规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
协议、制度方法流程等的审核确认。
会计结算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会
计核算科目,制定业务核算方法。
计划财务部负责指导辖内各营业网点账务核算及代理手续费发票
的开具等工作.
安全保卫部负责协调、监督押运公司全面落实好实物贵金属业务
的交接、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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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金库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保管及调拨部门,负责根据申
请办理收货和保管;负责核对有关收货信息,做好出入库交接,严防信
息泄密;负责定期对实物贵金属开箱柜()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条各管辖行、总行营业部职责
各管辖行、总行营业部负责代理贵金属业务的详细实施,是本辖区
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详细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开展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业务管理、风险管
理、市场拓展、客户开发等。
(二)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制度,确保各项方法、规定和流程
到实处。
(三)负责组织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汇
总、核对、上报本管辖行的销售情况,同时对数据的真实性、精确性和
有效性负责。
(四)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内营业网点的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行为,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暂停开办代理业务,并按时上报息行。
(五)负责受理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