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GJ 08-102-2003 城镇高压、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pdf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城镇高压、超高压天然气
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cityhighpressure
andsuperhighpressurenaturalgasdistribution
pipelineengineering
DGJ08-102-2003
主编部门: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原上海燃气设计院)
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3年10月1日
2003上海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沪建建[2003]547号
关于批准《城镇高压、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
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主编的《城镇高压、超高压
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5.1.1第5、6款,5.1.3、5.2.3、
5.3.2、5.4.4、5.4.6、5.5.1、5.5.2第1、2款,5.5.3、5.5.4、
5.9.1、5.9.6、5.9.15第1、2款,5.10.3第6款,5.12.1第3、4
款,5.12.3第11款中7项,6.3.6、6.6.4第1款中1项、第2款中
1、2项、第3款中1项,7.1.4第3、4款,7.1.5、7.2.3第1款,
9.1.5、9.2.2、9.3.1、9.4.3为强制性条文。该规范统一编号为
DGJ08-102-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O○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前言
根据国家“西气东输”(由西部新疆轮南为起点,经陕西靖边至
上海市为终点,铺设约3900km管道将西部开采的天然气输送到
东部的天然气管道工程)工程计划,为了满足上海市城镇高压、超
高压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1
年4月11日沪建建(2001)第0234号文的要求,由上海燃气工程
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原上海燃气设计院)主编,上海市消防局,上海
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上海市市政工
程管理局燃气管理处、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煤气第一管
线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本规程。
由于上海市天然气管网的设计压力达6.0MPa,国内尚无相
应的规范,亦无经验。为此,编写组赴西安、新疆、俄罗斯等进行了
技术考察,并参考了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技术法规以及国内
的有关规范,结合上海的具体情况,经过一年零八个月的工作,先
后完成了《城镇高压、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设计规程》(暂行稿)
及《城镇高压、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暂行稿)。
以满足正在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天然气管道工程的需要。在经过将
近一年的实际设计和施工后,积累了一定经验,完成了送审稿,征
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经过修改后形成了本规程。
本技术规程的编写,由于实践经验不足及水平有限,加之时间
仓促,对国内外的相关规范研究和理解不深,错误和不足之处在所
难免,请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给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
公司(原上海燃气设计院),邮编:200070,地址:上海市国庆路180
号,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以黑体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主编单位: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原上海燃气设计院)
参加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燃气管理处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