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GJ 08-80-1999 聚乙烯埋地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pdf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聚乙烯埋地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olyethylene
(Pe)BuriedFuelGasPipelineEngineering
DGJ08-80-1999
主编部门: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1999年11月1日
1999上海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沪建建(99)第0642号
关于批准《聚乙烯埋地燃气管道工程
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沪建建(98)第0088号文下达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
制计划的要求,由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
限公司共同主编的《聚乙烯埋地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经有关
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统一
编号为DGJ08-80-1999,自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强制性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
施,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
前言
上海市的城市燃气130多年来输配系统所采用的管道材质多
为碳素钢(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和铸铁管。而国外早已开发出聚
乙烯管并大量用于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方面。上海市于90年代
初始用于浦东的住宅小区试点。经试用后认为聚乙烯管较钢管和
铸铁管有较大优点。聚乙烯管由于材质轻、柔软性好、运输及施
工极为方便,且耐腐蚀,管壁光滑,摩擦系数小,较相同截面的钢管
流通量大,国产的材料价格与钢管近似。鉴于上述优点,近几年
来,在浦东地区已推广使用聚乙烯燃气管道。随着燃气事业的发
展,聚乙烯燃气管道的使用将越来越广泛。为了使上海市聚乙烯
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安装、验收有据可依,根据上海市建设委员
会沪建建(98)第0088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和上
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主编,上海燃气设计院参编组成编写
组负责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有关的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和
上海市的有关技术规程,并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于1999年5
月完成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五章,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道设计,材料验
收、存放、搬运和运输,管道连接,试验和验收及附录。
本规程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市建委和市标办领导的关心和
指导,也得到了许多单位专家的建议和热忱的帮助,但由于经验和
水平有限,难免存在不足之处,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
寄上海市延安东路34号,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邮政编码
200002。
主编单位: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燃气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杨俊杰朱克麒孙剑勇
蒋克武郑克敏刘松林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1999年8月
目次
1总则(1)
2管道设计(2)
2.1一般规定(2)
2.2管道计算(3)
3材料验收、存放、搬运和运输(5)
3.1一般规定(5)
3.2材料验收(5)
3.3存放(5)
3.4搬运(6)
3.5运输(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