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HNTS 0002-2022 河港集装箱卡车安全作业规范.docx
T/HNTS0002—2022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作业前准备工作 2
6现场作业要求 2
7停放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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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淮滨县淮上交通有限公司、郑州综合交通运输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伟、尹洪、李渊、黄明明、方曾利、梁亚莉、郭永健、郑欢欢、张文燕、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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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港集装箱卡车安全作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港集装箱卡车(以下简称“集卡车”)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作业前准备工作、现场作业要求、停放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河港内集装箱卡车的安全作业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18354物流术语
GB/T35551港口集装箱箱区安全作业规程
GB/T36029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作业规程
JT/T557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测量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装箱freightcontainer
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的适于多种运输工具而且容积在1m3以上(含1m3)的集装单元器具。
[来源:GB/T18354-2021,5.41]
3.2
集装箱卡车containertruck
运载集装箱的货车,主要由车头和拖板两部分组成。
3.3
栓固装置securingdevice
用于栓固集装箱的直接与集装箱角件连接或连接于运输工具的装置。
4基本要求
4.1设备要求
4.1.1集卡车尺寸应符合GB1589的要求。
4.1.2进入港区装卸的集装箱,箱体应完好且无渗漏,可活动的零部件和箱上货物均应固定牢靠,载重不应超过箱体最大允许载荷或存有严重的集重、偏载等情况,遇有不符之处,应由相关责任方进行纠正或采取措施。
4.2人员要求
4.2.1集卡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A2驾驶证。
4.2.2集卡车驾驶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驾驶员工作。
4.2.3集卡车驾驶员离岗6个月以上的,因工作需要须继续担任驾驶员工作时,在其驾驶证有效期内,经车辆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复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2.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进行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集卡车驾驶室不得超额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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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集卡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4.3安全与环境
4.3.1对作业人员可能构成伤害的危险源,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牌。
4.3.2作业现场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4.3.3作业现场应按下列要求,并落实相应的措施:
a)码头和箱区应标划明显的集卡车行车路线、车道线、行驶方向、车速和禁停等交通标识;有人员行走需要的,可标划人行通道标识;道路与堆存区的交界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设置隔离设施(隔离条石、隔离栏)。各类交通标识应定期刷新,隔离设施应及时维护;
b)运输车辆的行驶应遵守港区内交通规则;
c)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照明照度应符合JT/T557的要求;
d)装卸作业和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保持完好;
e)装卸机械应设置行车声光警示装置,并保持完好;
f)作业现场应划定集卡车装卸作业警示区域,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4.3.4进入作业区域的指挥、操作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并采取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a)穿戴荧光警示服、安全帽和相关的个体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安全防护相关规定;
b)注意作业环境的变化和作业机械的动态,选择安全处站位,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避让;
c)在箱顶等危险位置处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和经劳动保护部门鉴定核准的防跌落设施;
d)人员和车辆不应在吊起的集装箱下方作业和穿行;
e)司机及随车人员不得随意下车在堆场箱区穿行或无故逗留,下车需配戴好安全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f)严禁在港区内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