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4T 090-2019 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技术规程.docx
ICS65.150B52
DB4104
平顶山市地方标准DB4104/T090—2019
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技术规程
2019-08-06发布2019-09-06实施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4104/T090—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平顶山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平顶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亚伟、高新菊、张巧鸽、宋欣奇、李炳坤、张京周、李海龙、张双印、陈国贤、王东风、樊中伟、张东艳、华旭红、王艳艳、王晓曼、千拥军、王明明、马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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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04/T090—2019
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的有关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养殖模式、鱼种投放、资源增殖、日常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平顶山市境内有渔业功能的大水面生态增养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030团头鲂鱼苗、鱼种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11776草鱼鱼苗、鱼种
GB11777鲢鱼苗、鱼种
GB11778鳙鱼苗、鱼种
NY/T5361无公害农产品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T1075鱼苗、鱼种运输通用技术要求SL218水库渔业营养类型划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大水面
本标准所述的大水面是指水域面积35hm2以上的大、中、小型水库水域。3.2
生态养殖
生态养殖指根据不同养殖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利用自然界物质循环系统,在一定的养殖空间和区域内,通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不同生物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生长,实现保持生态平衡、提高养殖效益的一种养殖方式。
3.3
生态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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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代生态学理论为基础,根据水体特定的环境条件,有选择的向水库适量放养鱼类,优化水域的鱼类品种结构,通过实施科学的放、管、捕技术措施,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实现水环境保护和渔业生产协同发展。
4产地环境
4.1环境条件
产地环境应符合NY/T5361要求。
4.2水源水质
水源水质应符合GB11607要求。
4.3拦鱼设施
应建有拦鱼设施,其高度视大水面警戒水位而定。5养殖模式
采用“生态渔业”养殖模式。
6鱼种放养
6.1放养品种
主要放养鲢、鳙和草鱼,占投放鱼种总数的80%~90%;搭配放养鲂鱼、鲴鱼、银鱼、黄颡鱼、青虾等。
6.2鱼种质量
草鱼符合GB11776要求,鲢鱼符合GB11777要求,鳙鱼符合GB11778要求,团头鲂符合GB10030要求;其它鱼种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6.3鱼种规格
鲢、鳙、草鱼鱼种体长达到13cm/尾以上,鲂鱼体长8cm/尾以上,其它鱼种放养1冬龄个体,银鱼、青虾放养亲体或受精卵。
6.4放养密度
根据SL218水库渔业营养类型划分标准,鱼种放养密度参照其水域营养类型来确定。贫营养型(600~750)尾/hm2;中营养型(750~1200)尾/hm2;富营养型(1200~1650)尾/hm2。
6.5放养时间
放养时间应在冬季或早春季节。
6.6放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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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养地点选择在避风向阳的库区上游和天然饵料比较丰富的水域,若水域面积大且投放鱼种量大可进行多点投放。
6.7放养注意事项
苗种运输按SC/T1075要求进行;放养前应将鱼种在3%~5%的食盐水中浸泡(5~10)min;放养
应在无风的晴暖天进行,入水时应缓慢倾倒,让其自由游入水中;放养水温(6~10)℃。
7资源增殖
设置禁渔区和禁渔期,在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捕捞作业;在鱼类繁殖季节,设置人工鱼巢,辅助鱼类繁殖增殖;控制捕捞强度,鲢、鳙要达到4龄以上捕捞,其它鱼类达到2龄以上捕捞。
8日常管理
8.1定期巡逻,防止偷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秩序行为;经常检查修补拦鱼设施。
8.2搞好汛期安全生产,防止逃鱼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8.3生产过程不投饵、不施肥、不使用渔药。
8.4及时捞除死鱼及水面污物,保持良好的水域环境。
8.5做好生产日志记录,建立养殖品种、苗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