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维权.pptx
第五讲大学生就业维权
大学生就业的侵权现象就业歧视:性别歧视女职工几年内不得生育甚至合同期间都不能生育女性提拔难生理歧视(相貌、身高)、健康歧视、经验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
诱骗招聘用人单位经营业绩差,福利待遇差,甚至无正当经营许可证,而采取的一些诱骗手段,甚至诱骗大学生加入非法传销。骗取钱财收取押金、扣留身份证,甚至以服装费、培训费等名义收取押金。大学生一定要留心没有固定办公地点、固定办公电话、面试设在宾馆、酒店,或派车派人来接等形式,小心上当受骗。侵犯隐私有没有恋爱、有没有同居或其他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123456
掠夺成果
要求大学生完成一些科研项目,以示考察。如设计新产品,进行市场调查、更新改造公司网页,等工作完成了,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不聘用你。廉价用工
借用“试用期内可以支付较低工资”,故意拖延试用期,压低薪酬“黑心”中介
没有用工来源、与不良厂商勾结,收取招聘费有,收到中介费就什么也不管了克扣工资:报酬的金额、计算方式、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上损坏劳动者的权益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维权知识就业协议书定义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学院四者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一式四份,复印无效每位毕业生只发一份,各高校以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书作为编制就业派遣方案学校、学院仅作为政府教育部门委托的协议鉴证方,不再是协议书的一方当事人,只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就生效。
就业协议书的订立原则主体适格原则毕业生应当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应该是依法成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用人自主权 平等协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意志强加于另一方,协议不能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女员工3年之内不得结婚或怀孕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一经签订,各方就要全面履行
3、就业协议书的维权要点(1)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A劳动合同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B劳动合同期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C劳动合同期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侵权做法:A、把“试用期”与干部的“见习期”混为一谈。公务员的见习期必须是一年才转正,但企业单位没有这一说法,故意处长试用期是非法的。B、有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快结束时又重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要么聘用,要么辞退,不可重复试用。C、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试用期生效之日就是劳动合同生效之日。D、要求毕业生在试用期离职的要付违约金。除开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或者保守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约定并按月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才能和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协议的解除:单方擅自解除(违约)、单方依法解除(不能正常毕业、未通过相关考试,解除方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双方协商解除(双方解除,双方都不承担法律责任)三种。04补充协议:“双方若有其他约定条款,请附后补充,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一般内容有:免责条款、如约定毕业生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则就业协议自动失效;与劳动合同相衔接的内容,如注明具体的工作岗位与质量,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其他要求。03违约金:多数违约的是大学生01空白条款:试用期、月薪、违约金,毕业生利益02
大学毕业生违约的后果:01大学生的诚信会受到用人单位的质疑;02大学生的毁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工作被动;03毁坏学校的声誉,影响校企合作关系。04就业协议的争议处理0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学校进行协商06由省一级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07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08向法院提起诉讼09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关系;01性质不同: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02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授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对劳动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03
时效不同。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自动终止其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就业协议书发生的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