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林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桐乡市林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码头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桐乡市林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0
三、环境质量状况 32
四、评价适用标准 42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6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8
七、环境影响分析 59
八、污染防治整改措施 80
九、建设项目合理性分析 82
十、结论与建议 85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四至图
附图3:码头区域现状情况
附图4: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5:“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
附图6:水环境功能区划
附图7: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
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港口经营许可证
附件3: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件4:四至图
附件5:化粪池清理合同
附件6:垃圾回收协议
附件7:船舶污染物接收台帐附件
附件8:环境监测报告
附件9: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预审意见
附件10:建设城乡规划符合性预审意见
附件11: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桐乡市林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码头项目
建设单位
桐乡市林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石门镇羔羊村钟家庄组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314512
建设地点
浙江省桐乡市石门镇西长山河航道(大羔羊港)大治桥东160米处南岸
立项审批部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新建补办
行业类别代码
G55水上运输业
占地面积(m2)
4413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6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4.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4%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03年
1.1项目由来
本企业成立于2003年,企业曾用名桐乡市石门乡邻建设材料供应站、董相林码头,2017年,企业更名为桐乡市林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码头同期建成,本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嘉内河港经证6093号)(附件2)和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港政-FE[2019]45)(附件3),根据港航经营许可证和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港口经营地域为石门镇西长山河航道(大羔羊港)大治桥东160米处南岸。该码头泊位100t级普通货物码头,泊位1个,临时使用港口岸线40米(X=3402513.00;Y=549593.00——X=3402476.00;Y=549537.00),设计年通过能力10万吨。
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当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环保工作管理的要求,企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环评手续的补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桐乡市林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
2
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工程泊位为100t,小于1000t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19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