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工程文件归档要求》.pdf
ICS01.140.20
CCSP01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626—2025
代替SZDB/Z37—2011
水务工程文件归档要求
Requirementsforarchivingdocumentofwaterresourcesengineering
2025-05-13发布2025-06-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626—2025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3
5档案工作职责5
6归档文件范围6
7归档文件质量要求6
8工程文件整理归档10
9工程档案验收13
10工程档案移交14
附录A(规范性)水务工程文件归档范围15
附录B(规范性)水务工程声像文件归档范围36
附录C(资料性)建设工程信息模型归档文件目录37
附录D(资料性)声像档案组卷相关表格38
附录E(资料性)组卷相关表格格式42
附录F(资料性)水务工程档案审查相关表格46
附录G(资料性)水务工程档案验收意见/报告编制要求格式54
附录H(资料性)水务工程文件归档交接单63
参考文献64
I
DB4403/T626—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SZDB/Z37—2011《水务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SZDB/Z37—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1年
版的第2章)“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1年版的第3章)有关内容;
b)将“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及归档要求”的“总要求”(见2011年版的5.1)调整为“总体
要求”(见第4章);
c)将“职责的界定”(见2011年版的第4章)调整为“档案工作职责”(见第5章),并调整
了有关内容;
d)将2011年版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及归档要求”和“竣工图的编制”的有关内容合并,
并调整为“归档文件范围”“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和“工程文件整理归档”三个章节(见第6
章~8章,2011版的第5章~6章);
e)更改了“竣工图”编制的要求(见7.2,2011年版的第6章);
f)增加了“电子文件”(见7.3)“声像文件”(见7.4)“实物材料”(见7.5);
g)将2011年版的“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拆分为“工程档案验收”和“工程档案移交”两个
章节(见第9章~10章,2011年版的第7章);
h)更改了“工程档案验收”的程序和要求(见第9章,2011年版的第7章);
i)更改了“工程档案移交”的要求(见第10章,2011年版的第7章);
j)删除了“质量检验与评定文件”(见2011年版的5.2)“附录A”“附录B”“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