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31∕T 1525-2024 车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 储能系统运行要求.pdf
ICS27.180
CCSF19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525—2024
车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
储能系统运行要求
Echelonuseoftractionbatteryusedinelectricvehicle
Operationrequirementforenergystoragesystem
2024-12-18发布2025-04-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152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储能系统2
梯次利用电池2
5安全要求2
储能系统2
5.1.1故障诊断2
5.1.2安全保护2
5.1.3消防安全3
梯次利用电池3
6运行要求3
运行维护方式3
现场巡检3
远程监控巡检3
维护3
人员4
记录与档案管理4
应急处置4
附录A(资料性)储能系统典型架构5
I
DB31/T152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杭州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
上海轩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汽集团创新开发研究总院、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有限
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瑞浦青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顺良、谢先宇、薄涛、余卓平、许立宇、戴海峰、娄本杰、吴孟俊、葛海龙、
王华、谢彬、陶金亮、李剑铎、黄宏成、王勇、高帅、郁春娜、樊东深。
II
DB31/T1525—2024
车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