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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版)DB31∕T 1525-2024 车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 储能系统运行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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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80

CCSF19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525—2024

车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

储能系统运行要求

Echelonuseoftractionbatteryusedinelectricvehicle

Operationrequirementforenergystoragesystem

2024-12-18发布2025-04-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152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储能系统2

梯次利用电池2

5安全要求2

储能系统2

5.1.1故障诊断2

5.1.2安全保护2

5.1.3消防安全3

梯次利用电池3

6运行要求3

运行维护方式3

现场巡检3

远程监控巡检3

维护3

人员4

记录与档案管理4

应急处置4

附录A(资料性)储能系统典型架构5

I

DB31/T152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杭州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

上海轩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汽集团创新开发研究总院、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有限

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瑞浦青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顺良、谢先宇、薄涛、余卓平、许立宇、戴海峰、娄本杰、吴孟俊、葛海龙、

王华、谢彬、陶金亮、李剑铎、黄宏成、王勇、高帅、郁春娜、樊东深。

II

DB31/T1525—2024

车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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