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_T3419-2019_受淹树木灾后恢复技术规程_安徽省.docx
ICS65.020.40
DB34
P53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419—2019
受淹树木灾后恢复技术规程
FloodedTreesRecoverTechniqueRegulation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419—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合肥印象滨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印象滨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林业工作站、安徽农业大学、
合肥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合肥市包河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怀静、傅松玲、沈国良、周安云、邓新义、黄绪翠、曹雨薇、汪钰莹、杨帆、
王兆成、黎德安、袁媛、张明发、吴昊、汪玉竹、施夕华、刘伟、汤宗斌、董厚飞、杨勇、周本云、徐
永、任杰、王嫒嫒。
I
DB34/T3419—2019
受淹树木灾后恢复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受淹树木灾后恢复的术语和定义、工作流程、技术措施、树体管理、补植、防冻、病
虫害防治。
本标准适用于受淹树木恢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4/T2932
城市行道树整形修剪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34/T3419—2019
4.3.2进行专家论证
邀请相关专家对恢复方案进行论证。
4.3.3撰写灾情报告
分析水灾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
4.4施工及验收
4.4.1施工
恢复工程应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
4.4.2验收
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验收。
4.5落实管护责任
落实管护单位或管护人,明确管护措施,签订《管护责任书》。
5技术措施
5.1绿地
采用人工或机械,及时排除积水。
5.1.2清理
通过培土、支撑等方式扶正树木。
5.3修剪
2
DB34/T3419—2019
积水排出后及时修剪。
5.3.2对象
剪除徒长枝、病虫枝、受损残枝;对保留的枝条适度短截和疏叶。
5.3.3强度
视树种耐水淹特性、树势表现情况,缩冠控制在30%以内;情况严重的,疏除叶量可达90%。
5.3.4方法
修剪技术按照DB34/T2932的规定执行。
5.3.5遮荫
夏季高温季节,宜及时采取遮荫措施。
5.3.6喷施蒸腾抑制剂
全冠喷施蒸腾抑制剂,5天~7天喷施一次,连续2次~3次,阴雨天顺延。
5.3.7补充养分
5.3.7.1叶面喷肥
每天早晚宜实施叶面施肥,连续喷施7天~15天,若遇雨天及时补施。
结合中耕,在树冠投影范围内,宜施生根剂、壮苗剂、防病剂,7天~10天后再施一次。
排除积水后,在树木干径8倍~10倍范围内打入3根~4根直径8cm~15cm的带孔PVC管,
深度达1m。
7.2裹干
对抗寒能力较差的树种,入冬前宜裹干防冻,裹干高度为主干高度1/2至2/3。
3
DB34/T3419—2019
8病虫害防治
加强病虫害监测,发现病虫害及时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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