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版国家工商局监制环保工程承包合同.docx
二零二四版国家工商局监制环保工程承包合同
本合同目录一览
1.定义与解释
1.1合同双方
1.2合同标的
1.3环保工程
1.4相关法律法规
2.合同签订与生效
2.1签订方式
2.2生效条件
2.3生效日期
3.工程范围与内容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规模
3.4工程内容
4.工程进度与工期
4.1工程进度计划
4.2工期要求
4.3工期调整
5.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
5.1质量标准
5.2质量检验
5.3质量责任
6.工程费用与支付
6.1工程费用构成
6.2费用支付方式
6.3费用支付期限
6.4费用调整
7.工程变更与索赔
7.1工程变更
7.2索赔条件
7.3索赔程序
7.4索赔期限
8.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8.1安全生产责任
8.2环境保护责任
8.3安全生产措施
8.4环境保护措施
9.保险与责任
9.1保险种类
9.2保险责任
9.3保险期限
9.4保险费用
10.违约责任
10.1违约行为
10.2违约责任
10.3违约赔偿
11.争议解决
11.1争议解决方式
11.2争议解决机构
11.3争议解决程序
12.合同解除
12.1解除条件
12.2解除程序
12.3解除后果
13.合同终止
13.1终止条件
13.2终止程序
13.3终止后果
14.其他
14.1合同附件
14.2合同未尽事宜
14.3合同解释权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合同双方
1.1.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为:甲方(国家工商局)和乙方(环保工程承包方)。
1.1.2甲方为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乙方为具备相应资质的环保工程承包单位。
1.2合同标的
1.2.1合同标的为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定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调试和验收。
1.2.2环保工程项目应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3环保工程
1.3.1环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废气处理等。
1.3.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技术参数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1.4相关法律法规
1.4.1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均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1.4.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
第二条合同签订与生效
2.1签订方式
2.1.1本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2.1.2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2生效条件
2.2.1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2.2.2甲方同意并批准本合同。
2.3生效日期
2.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工程范围与内容
3.1工程名称
3.1.1工程名称为:环保工程项目。
3.2工程地点
3.2.1工程地点位于:省市县镇。
3.3工程规模
3.3.1工程规模: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3.4工程内容
3.4.1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等。
第四条工程进度与工期
4.1工程进度计划
4.1.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各阶段工程内容和完成时间。
4.1.2乙方应将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审核。
4.2工期要求
4.2.1本合同工期为个月。
4.2.2乙方应确保在合同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
4.3工期调整
4.3.1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应协商调整工期。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
5.1质量标准
5.1.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1.2工程质量应符合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技术参数和施工规范。
5.2质量检验
5.2.1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自检。
5.2.2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抽检。
5.3质量责任
5.3.1乙方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5.3.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
第六条工程费用与支付
6.1工程费用构成
6.1.1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费、调试费、验收费等。
6.2费用支付方式
6.2.1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
6.2.2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6.3费用支付期限
6.3.1工程进度款支付期限为合同规定工期。
6.3.2乙方应确保工程进度与支付期限相符。
6.4费用调整
6.4.1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费用增加,双方应协商调整费用。
第七条工程变更与索赔
7.1工程变更
7.1.1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进度等。
7.1.2乙方应按照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