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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供销合作社招聘2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的本质是()
A.人类理性
B.民族精神
C.行为规范
D.统治阶级的意志
【答案】:D
【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人类理性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他们认为法是人类理性的体现;民族精神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该学派主张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行为规范是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它说明了法具有规范性的特征,但这并非法的本质。所以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2、杜甫在《赠卫八处士》中写道“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他在此处用“参”“商”的原因是()。
A.这两颗星星最为明亮
B.两颗星辰分别在东方和西方
C.友人喜爱这两颗星辰
D.为了押韵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诗句含义及“参”“商”二星的特点来分析各选项。“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意思是人生旅途常有别离不易相见,就像参星与商星实在难得相遇。参星与商星都是星宿名,参星在西,商星在东,二者此出彼没,永远不能同时在天空出现。“参”“商”二星并非最为明亮的星星,故不能因为其最为明亮而使用,排除表述星星最为明亮的选项;诗句此处使用“参”“商”主要是借助二者此出彼没、不能同时出现的特点,来比喻人生聚散无常、难得相见,与友人是否喜爱这两颗星辰无关,排除表述友人喜爱星星的选项;诗句此处使用“参”“商”并非是为了押韵,排除表述押韵的选项;正是因为参星与商星分别处于东方和西方,此出彼没,符合诗句中表达人生聚散无常、难以相见的意象,所以诗人在此处用“参”“商”。
3、从性质上讲,刑法属于()。
A.根本法
B.程序法
C.公法
D.任意法
【答案】:C
【解析】从性质上讲,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根本法通常指宪法,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刑法是部门法,并非根本法。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刑法主要规定犯罪和刑罚内容,属于实体法,并非程序法。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属于公法范畴。任意法是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己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的法律,而刑法的规范多是强制性规范,犯罪行为和刑罚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不属于任意法。所以从性质上讲,刑法属于公法。
4、甲和乙因停车问题产生纠纷并相互殴打,甲把乙打昏在地。甲打算逃离现场时,发现乙车副驾驶座位上有个皮包,包内有5万元现金,甲将其拿走并占为己有。甲拿走皮包的行为构成()。
A.抢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来分析甲拿走皮包行为的性质。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抢夺罪中,行为人是对物实施暴力,趁被害人不注意夺取财物。而本题中,甲并非趁乙不注意公开夺取皮包,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抢夺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在乙昏迷的情况下,秘密拿走乙车副驾驶座位上的皮包,该行为符合盗窃罪以平和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因此甲拿走皮包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对象主要是代为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而本题中的皮包并非上述几类物品,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要求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手段与暴力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从而取得财物。本题中,甲取得皮包并非是其之前殴打乙行为的结果,即取得皮包与之前的暴力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构成抢劫罪。综上,甲拿走皮包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5、生产里所体现的关系是()
A.人和人的关系
B.人和物的关系
C.物与物的关系
D.人和自然的关系
【答案】:D
【解析】生产过程中,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获取所需物质资料,所以生产里体现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
6、当前全球高新技术企业国际合作呈现出一个新趋势,即企业会在海外设立()。
A.营销机构
B.生产机构
C.金融机构
D.研发机构
【答案】:D
【解析】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高新